正の义 2007-12-29 17:21
无泪城版规!(V1.3)
由于发现此版已成了不少会员恶意灌水之地, 我决定写一个版规规划此版.
针对回复:
1.禁止发无意义的回复如:"DDDDD", "1111"之类的帖, [color=Red]发现必删[/color]!
2.别复制别人的话当自己的! [color=Red]发现必删[/color]!
3.回复字数必须超过5! [color=Red]若发现少过5字必扣分[/color]! 不包括表情或符号.
4.不准版聊, 本论坛有专门提供聊天的版面:[url=http://bbs512.com/forum-93-1.html]http://bbs512.com/forum-93-1.html[/url]
5.即使不喜欢也别讽刺, 贬低, 或对主题发出任何不礼貌的言语. [color=Red]发现者轻则扣分, 重则删ID[/color].
6.禁止刷版(连续回复超过10帖)或回复三连, [color=Red]发现将删除多出来的帖.
[color=Black]7.禁止挖坑! 也就是回复一个月前的帖(精华除外),[/color] 发现必扣分!
[/color]
针对发帖:
1.主题字数要超过6, [color=Red]不然扣分[/color].
2.不准发色情, 血腥, 恶心的帖, [color=Red]发现必删[/color].
3.不准发广告,[color=Red]发现必删, 重则删ID[/color].
4.图片帖建议发在一个主题, 不要一个个的发.
5.禁止短时间内连续发超过6个主题.
以上.
若发现违反版规的主题/回复请务必举报.谢谢合作.
[[i] 本帖最后由 zhengdi 于 2008-2-24 00:42 编辑 [/i]]
浅蓝女孩 2007-12-29 19:20
恩~恩~有了规矩,也好好多了~~~赞成规矩!!!!
正の义 2007-12-31 03:52
大家若有异议或不满请在此帖回复.
举报也可以在此帖发表, 请附上帖子连接与哪里不符合版规.
`seven. 2008-1-2 20:47
恩
这样的版规要求容易多勒
...有的要更严呢
害我恨谨慎
`seven. 2008-1-3 14:29
他们有的要求恢复才能看到
我都很郁闷的
不恢复都看不见...
再说很久没来了
或许我也脱节了吧
以前的号码也不能用了...
不过这回我会注意的拉
麻烦你了
[[i] 本帖最后由 `seven. 于 2008-1-3 16:46 编辑 [/i]]
正の义 2008-1-6 19:31
嘛~ 没关系~ 下次别在短时间内回复那么多~
等一个人回复了断了也OK的~
宝bi~小可 2008-1-26 22:39
Z哥哥,为什么不能挖坑啊?
如果一个人看到以前的帖子比较感兴趣,那么就不能回了吗?
正の义 2008-2-2 07:03
不可以, 那些帖就纯供欣赏(除了精华帖)
因为精品是每天都有新的啊~
[[i] 本帖最后由 zhengdi 于 2008-2-2 07:04 编辑 [/i]]
麦兜 2008-2-24 00:00
zz啊~我有问题
主题字数要超过10
可以改改吗?10个字多了点...可以改为6个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