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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看见白衣的寂寞(35)  
作者:白衣如是  发布时间:2005-08-05  出 处:  

第34节 第四幸存者(2)

  回家后,我洗了一个热水澡,熨了两件衬衣。接着把音箱声音开的很大,让BonJovi的歌酣畅淋漓的回荡在房间里。躺在床上,望着光秃秃的天花板。It’smylife。寂寞像被利刃切开的鲜橙汩汩流淌的汁液,芬芳而刺鼻的包围着我的身体,毫不客气。

  迷迷糊糊的睡着,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夜未央,窗外灯火闪烁。汽车的喇叭声此起彼伏,宛如一场盛大的交响乐。突然觉得悲痛莫名。

  拿起电话,拨通航空公司的号码。

  你好,我要一张最快去上海的机票。

  这是我今晚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情。

  的确如此。

  没有和任何人说我去了上海,包括阿茉。不是为了让她吃惊或证明什么,而是为了安慰我自己。

  七月的上海。一个纸醉金迷的浪漫城市,一个不相信眼泪的天堂。

  在文艺宾馆四楼的房间里面。给阿茉发短信。

  你在哪?

  在家。看王家卫的电影。

  我想见到你,阿茉。

  你以后会有机会见到的。

  我现在就想见你。

  为什么?

  因为我发现你是我生命中不能失去的人。你是唯一的,你是我的阿茉。

  我不属于任何人,我是我自己的。

  我有机会。

  那要看是什么样的机会,Ayala。我们都应该现实些,我们不是小孩子。

  我想起阿茉文章里的话:你的回头,像是隔夜的茉莉花茶,已经没有任何芬芳的味道,我只能选择倒掉;否则,我怎么能拥有新鲜?否则,我怎么能有片刻的安定?

  阿茉,你选择了幸福,放弃了自由。

  我关掉了手机。

  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上海的夜景美丽至极。流光璀璨的万家灯火宛如镶了水钻的黑色披风飘动在外滩两岸,东方明珠在对面默默守侯,金茂大厦和它行影相怜,遗世而独立。

  我在出租车上拿出阿茉的地址。对司机说,去这个地方。

  在北京西路的一幢别墅样的楼房,有两层高,法式的建筑风格,阳台上雕着艳丽的花朵,屋顶上还有白色大理石做的十字架,绿色的常春藤缠缠绵绵的盘在墙壁上,黝黑的铁门上锈蚀斑斑,一种沧桑油然而生。

  打开手机,给阿茉发短信。

  我想听听你的声音,阿茉。我想给你打电话。

  二十秒以后。电话开始颤抖。我`在铁门上按下通话键。

  整整十秒钟的沉默,我们没有说话,彼此听着对方微弱的呼吸声。

  是我,Ayala。一个带着江南口音甜美的女子声音。我是阿茉。

  阿茉,我想你。

  我也是。但是我可以努力控制自己。

  阿茉,我想和你在一起,什么身份都可以。

  我们是一种微妙的感情,Ayala。不是亲情,友情,爱情中的任何一种。我们拥有别人没有的第四种感情。

  是的。我在你的生命中,却不在你的生活中,我是生存在你第四种感情中的幸存者。

  你是幸存者,Ayala。你是唯一的一个幸存者。

  我在你的楼下,阿茉。我庆幸我还是幸存者。

  看到你的背影。我猜想你会来。到阳台下来好吗?

  我推开沉重的铁门,穿过蔷薇盛开的庭院,缓缓地走到阳台下,定定的站住。抬头向上望去,

  一个婀娜的身影出现在阳台上,她穿着白色长裙,黑发被夜风吹散,遮住了容颜。

  Ayala,原谅我。

  阿茉,我只是想知道原因。

  你聪明且复杂,我不能掌握你的思想。做朋友我不甘心,*人我怕失去你。我需要的,是一份安全的爱。他很简单,我可以控制一切。

  你很自私,阿茉。

  是的,的确如此,所以要你的原谅。

  可以做情人。

  情人。阿茉絮絮的说。叹了一口气,有着幽怨的意味蕴涵其中。情人就是有情而不能在一起的人。既然不能在一起,情又从何而来。

  所以说,我只是你情感废墟上的幸存者。

  是的,你是我第四种感情唯一在心中的幸存者。

  突然感到脸上有暖暖的水滴,落在唇边。

  阿茉在阳台上不动声色的抽泣,潸然泪下。

  她的眼泪落在我的脸上。

  还有心里。

  飞机巨大的轰鸣声遮盖了一切。

  我站在候机室里看着远方的天空,一群白色的鸟缓缓飞过。心里暗自说,别了,上海;别了,阿茉。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如此奇妙,我必须接受每一个沉痛的事实,没有什么比怅然若失的感觉再痛苦。

  手机无端端的响起。

  阿茉的声音在耳边。

  你今天走?我要你捎件东西回西安。

  什么东西。

  还没有等我问完,阿茉穿着白色圆领印花衬衣和烟色棉布裙子已经出现在我眼前。

  你能来我很高兴。

  我想我忘了告诉你,Ayala。她有白皙的皮肤。用一双明亮干净的眼睛望着我。

  什么。

  我也是幸存者,在你的心里。我们都一样。

  是的,我们是同类。

  我希望我们永远的活在彼此的世界中,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慢慢张来,仿佛一朵冰冷盛开的花朵,带着潮湿开放。

  里面是一张去西安的机票。

  把我带走,Ayala。我需要用回忆来支持生活。现在是几点钟?

  现在是几点钟?我没有带手表。我觉得一切都是这样陌生,仿佛从来不曾发生过任何事情。转过身去看机场的电子钟,可是时间已经在那里用凄红的数字定住,不能再走动。大概时间早已经陷入无法看到的地方去了。

  小记:

  上海的女子,小资产阶级,是我在网络上认识的朋友。

  她和一个远隔千里的男子网恋,整整两年,她有几个月时间上在火车上度过的。

  后来,也没发生什么事情,俩人就累了,烦了,便散了,分手了。

  爱情就是这样简单的东西,用时间无法统计得与失去。

  时间早在爱情中融化,消失。












谁能看见白衣的寂寞(36)  
作者:白衣如是  发布时间:2005-08-05  出 处:  

第35节 天蝎蝴蝶(1)

  我通常只有周一的晚上去超市买东西。

  平时的娱乐和学习占去了很长的时间,周末是绝对不会有空闲的。各种各样琐碎的事情往往在一个人休息的时候接踵而来,朋友的聚会,同学的生日,自己的学业尚不能应付,又怎么能够有独自漫步于林林总总目不暇接的高大商品架子前的心情。

  我是天蝎座的男子,聪明敏锐且破碎。所以往往做出的事情会出乎别人的意料,例如在周一的夜晚孤零零的去最近的超市购物。

  先去买了一条万宝路。虽然最近有点咳嗽,但烟是解除寂寞的最好事物,令人无法拒绝。又拿了一箱科罗娜。喜欢这种墨西哥啤酒清香的味道,备放在床下慢慢喝。

  漫不经心的走到音像专柜。阿杜的专辑摆在最明显的位置。这个沙哑的声音是今年最流行的感觉,人难以抗拒。

  刚刚让服务员帮我包好阿杜的CD,便感到脚被别人的脚踩了一下,而且看来那只穿着黑色细带凉鞋的脚并没有从我的脚上移走的打算。

  还有阿杜的CD吗?女孩额头上渗出细小的汗珠。她有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睛,黑色的短发看上去很清爽,身上还散发着某种沐浴液的香味。我断定是天赋香型。

  就只剩下这最后的一张了。服务员面露难色的指了指放在橱窗里已经拆掉并沾着尘土的样本CD。

  女孩犹豫了一下,说我要送人的。这个怎么可以……服务小姐抱歉的笑了笑。意思是说自己无能为力。

  也许是对女孩产生了某种好感,或者是她的眼睛吸引了我,我转过头来对失望的女孩说,如果很需要的话,我的这张可以给你,但是首先请你把脚从我的脚上拿开。

  和她一起走出超市的门,外面的世界灯火闪烁,有落英般五彩缤纷的色彩。城市的夜晚,各种各样的欲望在敲击着人们的心扉,绝无禁忌。

  我叫苏。女孩说道,外语系大三。今天多亏你,这是给宿舍同学的礼物,今天她过生日。

  没有什么,应该如此。我笑笑说。

  该走了,改天有时间可以一起吃饭。她穿着黑色的高领衬衣,带着闪闪发光的银色项链,很典雅的感觉。

  目送她的背影离开,突然感到被她踩过的脚痛了起来。

  晚上躲进宿舍上网,在QQ上面和不认识的人聊天,谈理想,爱情,事业。

  我什么都没有,只好绞尽脑筋和那些自称是成功人士的完美主义者大谈特谈乌托邦式的浪漫故事。毫无意义,只是为了打发时间,打发漫漫长夜。

  有个陌生人的图标突然亮起,是个大眼睛女孩的头像。

  打开对话框,看到一行字。

  不要活着了好吗?

  我暗自一愣。心想这是谁发的,开这种无聊的玩笑。

  还没有等我回答,那个美女的绝世容颜又闪动起来,像黑暗中野兽的眼睛。

  今晚一起去天堂好吗?这行字突兀的站在电脑苍白的屏幕上,刺得我眼睛发痛。

  我急忙回答,手指如飞。

  如果我和你去,先给我个合适的理由。

  你和我去就会得到理由的。

  对不起,我只看真实的东西。

  你会看到的。

  但是我没有。

  我们都是一样的人,都怕孤独,却彼此披着伪装的面具,掩饰自己内心的虚无。死亡是我们解脱的唯一途径。

  说完这句话她就刷的一下子消失在视线中,把我的心带走。感觉像一个在沙漠中因干渴而濒临死亡的人突然间看到了大片的绿洲。却没有足够的力气去走近它,不能捧起甘甜清凉的水,不能再看到明天的日出。

  我下了线,关上电脑。

  对着渐渐暗淡下来的显示屏。我喝了四瓶科罗娜。散在桌子上的瓶盖仿佛是被杀掉的美人鱼遗留下的鳞片,在月光下反射着忧郁的光泽。

  然后我就有了种强烈的呕吐感。

  跑到了洗手间,却什么也吐不出来,只有淡淡的酒气从嘴里散发出来。

  我用冷水洗了头。黑色的头发顺服的贴在额头和鬓间,水滴像眼泪一样垂在脸颊上,迟迟不肯下坠。镜子里的容颜已经老于今早,清秀俊美的脸庞带着倦倦失意的神情,眼睛大而明亮。

  我还是我自己。

  在没有绝望之前,我还是想要找到我的同类。

  于是再次打开了电脑,重新拨号,登录QQ。把这个不知道姓名的女人加为好友。

  这才注意到了她的网名:尖叫蝴蝶。

  在她的个人资料中,清清楚楚的写着:

  在欲望冰冷的夜晚,我的血液凝结,我是物质的孩子,面临水泥和垃圾的淹没。

  我渴望你陪我抽支烟,即使你已死去,我的明天,已被钞票花完。

  喜欢她的话。我实际上也是绝望的人。我的网名:绝望天蝎。

  睡不着,只好听歌。

  不知道是有意或无意,CD里面播着一首阿杜的《天蝎蝴蝶》。

  我是天蝎。我是蝴蝶。

  离学校不远有家迪吧,名字和今天晚上的天气一样:酷热。

  我坐在吧台的高脚椅上,要了加冰的喜力慢慢喝着。乐池中舞动的人群仿佛汹涌澎湃的暗色潮水,此起彼伏。五颜六色的头发,发光的金属饰物,颤抖的手指,在混合香水和汗味的海面上毫无规律的随意漂动。我害怕这种不能控制的美丽,这种美丽万劫不复,很像地狱。

  不喜欢逃避,世上的一切皆有定数。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是这样想的。有些事情你是躲不开的。记得我有一次和朋友去公园散步,草坪上的自动喷水机洒出清澈透明的液体,朋友拉着我跳着躲开,但还是被四面散开的水花淋湿了衣服。冰冷的衣服紧紧贴在皮肤上,我想这种结果和不躲开是一样的。那为什么还要去努力躲闪?朋友说这样是比较积极的做法,可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他回答的时候一直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我淡淡地抽着烟。没有说话。

  在任何快乐或痛苦来临的时候,我还是会选择面对现实。

  没有完全的逃避,就像没有完美的人生。

  我看到苏。她和一个男人在迪吧红木大门后阴暗的角落里拉拉扯扯,半推半就的被陌生男人拥入了怀中。男人颤抖的手开始在苏的黑色皮质裙子下面神经质地摸索着,像是在搜寻放了千年的宝藏一样小心翼翼而又兴奋异常。苏把头深深埋入男人的臂膀里,面容模糊。

  她不应该过这种生活。这哪里是她自己。我怕我自己看花了眼睛。

  把苏从那个男人手中夺出来的瞬间我看到了她眼中闪动着琢磨不透的神情,一种视死如归的冷漠。身上发出浓烈的酒气和着她香水的气味。陌生男人的喊声还在后面回荡。刚谈好了价钱,什么意思啊。我抱着苏夺门而出。

  苏在酒店的房间里面洗了个澡。她裹着洁白的浴巾从洗手间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抽了半包Middleseven,未熄灭的烟头还在烟灰缸里忽明忽暗地期盼些什么。她静静地坐在我的身旁,发梢上还在滴着没有擦干的水珠。我看着她,不动声色。

  为什么要这样。

  这是我的事情。你只是我的朋友,你不能决定我什么。她说话时候的表情和我心中的苏完全是两个人,两个完全不同的人。那个喜欢卡通,无忧无虑的青春女生已经在我眼前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穿红色镂空衬衣,黑色皮裙,涂银色眼影,粉色唇膏的妖艳女郎。脸上天真无邪的神态不复存在,变得犹如饱受世态炎凉般的傲慢与桀骜,沧桑的眼神从她的眸子中漫无边际的扩散出来,流淌到我的心里。

  你是在残害自己,知道吗。

  我知道,但是我觉得值得。

  为了钱就可以出卖自己的身体,这是所有女人的悲哀。

  不,只是我的悲哀。我需要钱。

  你应该告诉我,我能帮助你。

  你能做什么?你什么也做不了。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彼此无法沟通。

  我近似于粗暴地捧起苏的下颌,把她揽在怀里面不顾一切的吻着。她脆弱的挣扎无济于事。我在趴在苏的耳边说我喜欢你,一切不是你想的那样,一切都会好的。苏的眼光逐渐变得软软的,冰冷的身体也渐渐有了温度。当我沉醉的时候。她突然狠狠咬了我的手。

  我没有反抗,血顺着手指滴到地板上,像一朵朵盛开的凄艳花朵。












谁能看见白衣的寂寞(37)  
作者:白衣如是  发布时间:2005-08-05  出 处:  

第36节 天蝎蝴蝶(2)

  我等苏睡着后走上了爬着常春藤的宽大阳台。房间在十二层,可以看到城市璀璨的夜景,灯火阑珊的夜晚。清凉的晚风阵阵拂面而来,夹杂着一点点蔷薇的芬芳,整个世界宛如一个巨大的黑色容器,被夜游的鸟儿撕破厚重的帷幕。我看着与云缠绵的月亮,发出柔和的光芒洒在苏酣睡的容颜上。

  没有时间。手上血液凝固的伤口正在愈合。

  时间似乎早机警的凝固在这漫漫黑夜中。

  三天后,我去找苏。别人告诉我,她已经退学了。

  我从此便失去了苏。她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回忆,除了卡通枕头,还有手上的伤痕。

  一年后的某天晚上,我无聊的上网。看到消失很久的尖叫蝴蝶。

  你在学校。

  是的,我在。你是……

  我是苏。你还好吗?

  我立即兴奋起来,带着责怪的心理。

  你为什么要退学?你在哪?

  我有我的生活。我是蝴蝶,你是天蝎。我们注定不能在一起。天蝎座的男人,我不想再爱第二个。

  我不明白。

  你会明白。

  我再次见到苏的时候,是在她工作的地方,南方沿海城市的一个广告公司的会客厅里面。透明的落地玻璃能映出苏穿职业套装的动人身影,墙角大片的芭蕉树叶青翠欲滴。苏现在已经是这家公司的业务代理。

  苏给我倒了咖啡。我和她面对面坐着。彼此看互相的眼睛。

  我也没有想过真的要退学,但是我知道,我应该换一种生活方式。苏先开了口。今天你能来看我,真的让我很感动。

  苏,我喜欢你,你知道的。

  是的。虽然我很喜欢你,但是我不能喜欢你。我不是不想和你在一起,我是不可以这样做。苏拿起小巧精致的杯子慢慢喝了一口咖啡,目光停留在我的脸上。

  为什么。难道你不可以给自己一个崭新的开始吗?我急切地想知道答案,在苏内心世界里的真正答案。

  我是双面人,我很会伪装自己。苏说。然后她看了看纤细手腕上的精工表,说时间不早了,该下班了。我去收拾一下,晚上一起吃饭。

  我说好的。

  我还可以说些什么呢。

  这个世界上有我不知道的太多的秘密。

  天蝎座的男人,浪漫多情。

  我遇到的是一只蝴蝶。

  一只善于伪装自己的蝴蝶。

  坐在苏的身旁座位上,车窗半开着。我可以听到呼啸的风声,呜呜作响。

  我现在可以养活自己和她。我现在是靠自己的双手吃饭。苏左手从烟盒里面抽出一支绿毒,示意让我帮她点上火。

  你是否交了个游手好闲的男朋友?你要急需用钱的原因就是为了要养活他吗?我深深的吸了一口Middleseven。侧过脸仔细看着苏的眸子。她的眼神镇静深沉,一丝犹豫隐隐约约的浮现出来。宛如在一潭清澈的泉水中游动狡猾机灵的小鱼,稍纵即失。

  不是你想象的这样,也许还要糟。我们先去接个人。苏加大了油门。路边的景物飞逝而过,梧桐树的叶子随着风纷纷落下,杂乱无章。

  苏停下车,走进了一家幼儿园。我在车上无所事事的听着小刚的歌,猜想她可能有位朋友在幼儿园里面当老师,一定是和她很要好的那种无话不说的朋友。过了半支烟的工夫我看到苏带了一个大约四五岁左右白净可爱的小女孩走了出来。我开口问。怎么你朋友没有来?这是她的孩子吗。

  苏把孩子抱到了后面的座位上,重新坐到驾驶的位置上,发动汽车的引擎。她回头对玩着布娃娃的小女孩说,姿姿,叫叔叔。

  叔叔好。小女孩幼稚的童声唤起了我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我摸了摸她娇嫩的小手说,你好,小天使。

  我对苏说你朋友真幸福,有这样漂亮乖巧的女儿。

  是我的女儿,今年五岁。

  苏转头看了我一眼,踩下油门。

  巨大的发动机声响遮盖了一切声音。

  在苏的家里,姿姿在床上已经熟睡,苏悄悄带上了房门。

  自己带一个孩子很辛苦吧?我问苏。

  习惯就好,已经五年了。在学校那里是有些吃不消,又要上课,又请保姆到租来的房子里去照顾她。分不开身,只好退学。苏靠在墙上身体逐渐的下滑,一直坐到了铺着白色碎花瓷砖的地板上。坐在地上我觉得很舒服,不介意吧?

  当然,我在家也经常坐在地板上。我从沙发上站起,走到苏旁边,和她并排坐在冰冷光洁的地板上,后背靠着厚实的墙壁。

  一个天蝎座的男人抛弃了我,除了这个孩子什么也没有给我留下。我的初恋换来了姿姿。

  都是过去的事情,我们要对未来充满信心。

  他说要我把孩子打掉,我实在是不忍心,背着父母偷偷的把孩子生下来,那年我十八岁。知道吗?十八岁,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已经背负上了罪孽的十字架,在充满荆棘的路上独自走着。苏把头埋在两腿之间,黑发像瀑布一样散落下来。

  这不是你的错,苏。你是受害者。我把苏搂在怀里,她需要我的安慰。

  我一直想和你诉说,直到从别人那里知道了你的QQ号码。本来只是想在网上和你聊聊,但我希望得到你温暖的手。苏停顿了一下,继续说。我要对我自己做的事情负责,我自从有了她就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罪有应得。

  这决不是罪,只是一种责任,你应该善待自己。

  Ayala,你理解不了的,我心里有压力。

  我知道,苏,我理解你想的所有。听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苏抬起头,泪眼婆娑的看着我,抚摩我手指上她咬过的伤痕。你是天蝎座的男人,我们注定不能在一起。在生命中彼此留下痕迹,拥有回忆已经足够。

  还有,我从没有出卖过自己的身体。你带我走的那次,是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苏的泪水滴在我的手背上。

  冷冷的泪水。

  半年后我毕业,去了一家广告公司。自从上次见面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苏。曾经给她的公司打过电话,得到的消息是她已经辞职,不知去向。又去她租的房子去找,房东说她早就已经搬走了。这个带着一个小孩子的美丽女子也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口信。

  我再次失去了苏的音信。

  三个月后的某天下午,公司的收发室打来电话,说有我的包裹。

  我拿着一个从贵州寄来的鞋盒般大的包裹气喘吁吁的回到了家。打开一看,竟是苏寄来的。里面有很多民族风情的装饰品,还有姿姿和她的照片,是在有山有水的地方照的。苏身后还簇拥着一大群系着红领巾的小朋友,大多穿少数民族的服装,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幸福。

  苏给我写了张纸条:我是蝴蝶,你是天蝎。不能相守但可以使彼此快乐。

  我猛然记起今天是我的生日。

  小记:

  特别欣赏单纯得如栀子花般的女子,看陌生人的时候眼睛里还有一点慌乱。那是发自内心的困惑,她们还未成熟,很真,很质感。

  有这样一个女子,相识很久,看我的眼神里有暧昧如花。我没有说,她没有说,爱情仍然有始无终。

  只是能够彼此陪伴就好,刚好。

  我不想欠任何人的债,包括感情。要得太多,往往失去的越多。

  写完这篇小说那天,是我的生日。
摆个超人的造型___。
不信你就抬头看,蒼天没有耍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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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看见白衣的寂寞(38)  
作者:白衣如是  发布时间:2005-08-05  出 处:  

第37节 曾有的钟爱(1)

  曾有和钟爱刚刚订婚。

  一夜贪欢,周末的早晨,在新买的还未来得及装修的居室里面刚刚起床。

  曾有的手指同柠檬般柔和的阳光,温和地滑过钟爱每一寸如精致瓷器样的肌肤。在最敏感的地方,女人笑着,抚摩自己男人平和干净的脸。

  我要出差了,钟爱说,她低头吻了一下曾有。

  什么时候?

  明天。

  你怎么不早说?男人抬起头,用幽深的眸子责怪地看着钟爱。

  宝贝,别生气,这段时间太忙,我自己都忘记了。

  要多久?还有一个月就是我们结婚的日期。

  最多一个星期,放心吧,亲爱的,我爱你。

  曾有从床上站起来,拉开海蓝色的窗帘。他看着街上来往的陌生面孔,像是这个城市中的灰色河流在涌动,经久不息。

  远方可以看到山的轮廓,模模糊糊,镀着清晨太阳的金光。

  他回头看着躺在床上的钟爱,走进厨房倒了一杯白水。他将几块冻得结实的冰放进杯中,然后回到女人的身边。

  钟爱接过水,喝水的时候长发遮住了花样的容颜。她最喜欢喝冰水。

  曾有突然觉得手心有点热。

  漫不经心地低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那里划了个小口子。

  正渗出血来。

  在火车站的时候,曾有依然穿着钟爱给他买的衣服为自己的女人送行。黑色的阿米尼纯棉T恤,深蓝色的Lee,他想起今年Lee做的广告:这个夏天,谁穿了猫王的黑牛Lee?曾有很喜欢这种形式的广告。他觉得广告后面隐藏的,是一些旧的极端的东西,是令人怀念的。

  钟爱坐在车窗前,拉着曾有的手不放。眼泪打湿了女人淡淡的唇彩,每一次的离别,在她的心中似乎都是永别。周围有喧嚣的人群,叫卖的声音,杂乱无章,像一场没有节奏可言的音乐会。曾有和钟爱站在音乐中间,默默注视着对方的眼睛。

  汽笛长鸣,火车缓缓地启动。曾有勉强挤出一点笑容,向钟爱招手。

  注意身体,早点回来!路上当心啊,小猫。

  知道了,老猫,你也一样,照顾好自己,脆弱的女人早已泣不成声,别忘了我的话。

  小猫是曾有对钟爱的呢称,他觉得钟爱依偎在自己怀里的时候,蜷起身体的可爱样子像只熟睡的波丝猫,那样的爱意缠绵。曾有会问,你是小猫吗?钟爱嗔怪得看他一眼,反问,你是老猫吗?

  我是,你是吗?

  嘿嘿,女人吃吃地笑,我不是。

  然后就是一次深深的拥抱,小猫通常会咬老猫的肩膀,咬得老猫告饶才肯作罢。

  曾有在回公司的路上还在想,钟爱看问题的见解很独特,让人难忘。记得她有一次说的话在自己印象中非常深刻,是他们某天晚上*以后。

  你知道吗?妻子对男人来说,就是杯白水。情人对男人来说,就是果汁,是汽水,是一切有甜蜜滋味的饮料。聪明有责任感的男人只要白水,不要饮料。因为他们知道,白水是要一辈子喝的,饮料则可有可无。最聪明的男人会在白水里面放冰,让白水和饮料一样好喝过瘾。比如给妻子买件性感的黑色蕾丝内衣,陪妻子做个时尚的发型。钟爱在曾有的怀中絮絮不停,我要做你永远的冰水,冰得你一辈子都过瘾。

  曾有已经忘记了那天具体是几月几日。

  只记得那天晚上的雨好大,有轰鸣的雷声和刺眼的闪电。

  钟爱在广告公司上班。为了生存,还有他们自己的梦想,她经常要全国各地的奔波,只靠曾有在网络公司做职员的那点薪水是无法实现的。他们都喜欢旅游,想渡蜜月的时候一起去西藏。那是一片圣洁的天空,有透明得可以望到灵魂的天空和没有边际的绿色大草原。只有和最爱的人一起分享才能体会完美的放松心情。

  曾有在独自睡觉的时候还在想着西藏的风光,钟爱走了已经6天了。

  今天阳光很好,曾有起了个大早赶到公司。他要把这星期的工作提前做完,因为钟爱应该快回来了。在他一边吃早餐一边工作的时候,手机忽然响了,是钟爱的号码。曾有迫不及待地拿起电话接听,那边传来的却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的声音。

  你好,请问你是曾有吗?

  是的,我是,你是哪位?怎么用我未婚妻的手机?她人呢?

  请不要着急。你的未婚妻昨夜发高烧住进了我们医院,我们怀疑她染上了某种恶性的传染疾病。现在正在全力治疗中,特意按她指定的号码通知你。钟爱小姐在短期内不能回去,一切看病情的发展而定。希望你和她的家人能够配合我们的工作,我院的值班电话和地址是……

  曾有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胸口有诡艳凄美的花朵冒出,生长,散发着芬芳。

  当天,曾有取出银行里面所有的存款,买了最快的机票,向那个南方气候闷热的沿海城市义无返顾的前进。

  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和她在一起,他这样想。

  钟爱迷迷糊糊地睡着,似乎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在朦胧中她看到一群穿白衣服的人围在床边指指点点,他们脸上都带着面罩,自己始终看不到他们的表情。钟爱对他们喊,我要回家,我要见曾有。没有人理她,急得钟爱想挣扎地坐起来,可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有人给钟爱打了一针,她又失去了知觉。

  又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钟爱醒了。窗外黑漆漆的一片,走廊里有人的脚步声音,一会就消失了。她想从进医院以来已经过了好几天,曾有一定在家里等着急了。上次她下班在路上耽误了一会,急得曾有像丢了魂似的,这次肯定够他受的。那天晚上买的飞机票也该作废了吧,不知道还能不能退掉。本来这次谈判很顺利,老板高兴得在电话里直说要给自己加薪水。要不是突如其来的这场没有前兆的病,自己可能正和曾有商量准备在哪家酒店预定包间,请哪些亲戚朋友吃喜酒呢。

  想了一会,钟爱觉得头还是烫烫的。她还在发烧,胸痛得很。

  再睡一觉吧。她想,下次醒来就会好点了吧。

  曾有最多只能站在医院的大门口外望着钟爱所在的隔离区,他只有在睡觉的时候回到自己住的旅店,其余时间全部奉献给医院的大门。生活比在家的时候还有规律,天气热的时候,曾有干脆租了一张行军床睡在医院对面的街道上,不时还有市容检查所的人和警察来询问他。但当明白情况后,没有人不为他的行为感动。这也激励了曾有,他想,我一定要等到小猫出院的那一天。

  看着医院的病房,天很蓝,风吹着白衬衫。曾有想,孤独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在他眼睛里。有水一样干净明亮的东西在流动,我会失去她吗?不会,我保证。

  钟爱的身体依旧很热,这一点她自己感觉的很清楚,胸口比以前更加疼痛了,只能靠机器来维持呼吸。

  为什么曾有还不来看我?钟爱想。

  这个时候,曾有也在想,什么时候我能去看钟爱?

  天又下雨了。只不过,没有雷声。










谁能看见白衣的寂寞(39)  
作者:白衣如是  发布时间:2005-08-05  出 处:  

第37节 曾有的钟爱(1)

  曾有和钟爱刚刚订婚。

  一夜贪欢,周末的早晨,在新买的还未来得及装修的居室里面刚刚起床。

  曾有的手指同柠檬般柔和的阳光,温和地滑过钟爱每一寸如精致瓷器样的肌肤。在最敏感的地方,女人笑着,抚摩自己男人平和干净的脸。

  我要出差了,钟爱说,她低头吻了一下曾有。

  什么时候?

  明天。

  你怎么不早说?男人抬起头,用幽深的眸子责怪地看着钟爱。

  宝贝,别生气,这段时间太忙,我自己都忘记了。

  要多久?还有一个月就是我们结婚的日期。

  最多一个星期,放心吧,亲爱的,我爱你。

  曾有从床上站起来,拉开海蓝色的窗帘。他看着街上来往的陌生面孔,像是这个城市中的灰色河流在涌动,经久不息。

  远方可以看到山的轮廓,模模糊糊,镀着清晨太阳的金光。

  他回头看着躺在床上的钟爱,走进厨房倒了一杯白水。他将几块冻得结实的冰放进杯中,然后回到女人的身边。

  钟爱接过水,喝水的时候长发遮住了花样的容颜。她最喜欢喝冰水。

  曾有突然觉得手心有点热。

  漫不经心地低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那里划了个小口子。

  正渗出血来。

  在火车站的时候,曾有依然穿着钟爱给他买的衣服为自己的女人送行。黑色的阿米尼纯棉T恤,深蓝色的Lee,他想起今年Lee做的广告:这个夏天,谁穿了猫王的黑牛Lee?曾有很喜欢这种形式的广告。他觉得广告后面隐藏的,是一些旧的极端的东西,是令人怀念的。

  钟爱坐在车窗前,拉着曾有的手不放。眼泪打湿了女人淡淡的唇彩,每一次的离别,在她的心中似乎都是永别。周围有喧嚣的人群,叫卖的声音,杂乱无章,像一场没有节奏可言的音乐会。曾有和钟爱站在音乐中间,默默注视着对方的眼睛。

  汽笛长鸣,火车缓缓地启动。曾有勉强挤出一点笑容,向钟爱招手。

  注意身体,早点回来!路上当心啊,小猫。

  知道了,老猫,你也一样,照顾好自己,脆弱的女人早已泣不成声,别忘了我的话。

  小猫是曾有对钟爱的呢称,他觉得钟爱依偎在自己怀里的时候,蜷起身体的可爱样子像只熟睡的波丝猫,那样的爱意缠绵。曾有会问,你是小猫吗?钟爱嗔怪得看他一眼,反问,你是老猫吗?

  我是,你是吗?

  嘿嘿,女人吃吃地笑,我不是。

  然后就是一次深深的拥抱,小猫通常会咬老猫的肩膀,咬得老猫告饶才肯作罢。

  曾有在回公司的路上还在想,钟爱看问题的见解很独特,让人难忘。记得她有一次说的话在自己印象中非常深刻,是他们某天晚上*以后。

  你知道吗?妻子对男人来说,就是杯白水。情人对男人来说,就是果汁,是汽水,是一切有甜蜜滋味的饮料。聪明有责任感的男人只要白水,不要饮料。因为他们知道,白水是要一辈子喝的,饮料则可有可无。最聪明的男人会在白水里面放冰,让白水和饮料一样好喝过瘾。比如给妻子买件性感的黑色蕾丝内衣,陪妻子做个时尚的发型。钟爱在曾有的怀中絮絮不停,我要做你永远的冰水,冰得你一辈子都过瘾。

  曾有已经忘记了那天具体是几月几日。

  只记得那天晚上的雨好大,有轰鸣的雷声和刺眼的闪电。

  钟爱在广告公司上班。为了生存,还有他们自己的梦想,她经常要全国各地的奔波,只靠曾有在网络公司做职员的那点薪水是无法实现的。他们都喜欢旅游,想渡蜜月的时候一起去西藏。那是一片圣洁的天空,有透明得可以望到灵魂的天空和没有边际的绿色大草原。只有和最爱的人一起分享才能体会完美的放松心情。

  曾有在独自睡觉的时候还在想着西藏的风光,钟爱走了已经6天了。

  今天阳光很好,曾有起了个大早赶到公司。他要把这星期的工作提前做完,因为钟爱应该快回来了。在他一边吃早餐一边工作的时候,手机忽然响了,是钟爱的号码。曾有迫不及待地拿起电话接听,那边传来的却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的声音。

  你好,请问你是曾有吗?

  是的,我是,你是哪位?怎么用我未婚妻的手机?她人呢?

  请不要着急。你的未婚妻昨夜发高烧住进了我们医院,我们怀疑她染上了某种恶性的传染疾病。现在正在全力治疗中,特意按她指定的号码通知你。钟爱小姐在短期内不能回去,一切看病情的发展而定。希望你和她的家人能够配合我们的工作,我院的值班电话和地址是……

  曾有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胸口有诡艳凄美的花朵冒出,生长,散发着芬芳。

  当天,曾有取出银行里面所有的存款,买了最快的机票,向那个南方气候闷热的沿海城市义无返顾的前进。

  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和她在一起,他这样想。

  钟爱迷迷糊糊地睡着,似乎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在朦胧中她看到一群穿白衣服的人围在床边指指点点,他们脸上都带着面罩,自己始终看不到他们的表情。钟爱对他们喊,我要回家,我要见曾有。没有人理她,急得钟爱想挣扎地坐起来,可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有人给钟爱打了一针,她又失去了知觉。

  又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钟爱醒了。窗外黑漆漆的一片,走廊里有人的脚步声音,一会就消失了。她想从进医院以来已经过了好几天,曾有一定在家里等着急了。上次她下班在路上耽误了一会,急得曾有像丢了魂似的,这次肯定够他受的。那天晚上买的飞机票也该作废了吧,不知道还能不能退掉。本来这次谈判很顺利,老板高兴得在电话里直说要给自己加薪水。要不是突如其来的这场没有前兆的病,自己可能正和曾有商量准备在哪家酒店预定包间,请哪些亲戚朋友吃喜酒呢。

  想了一会,钟爱觉得头还是烫烫的。她还在发烧,胸痛得很。

  再睡一觉吧。她想,下次醒来就会好点了吧。

  曾有最多只能站在医院的大门口外望着钟爱所在的隔离区,他只有在睡觉的时候回到自己住的旅店,其余时间全部奉献给医院的大门。生活比在家的时候还有规律,天气热的时候,曾有干脆租了一张行军床睡在医院对面的街道上,不时还有市容检查所的人和警察来询问他。但当明白情况后,没有人不为他的行为感动。这也激励了曾有,他想,我一定要等到小猫出院的那一天。

  看着医院的病房,天很蓝,风吹着白衬衫。曾有想,孤独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在他眼睛里。有水一样干净明亮的东西在流动,我会失去她吗?不会,我保证。

  钟爱的身体依旧很热,这一点她自己感觉的很清楚,胸口比以前更加疼痛了,只能靠机器来维持呼吸。

  为什么曾有还不来看我?钟爱想。

  这个时候,曾有也在想,什么时候我能去看钟爱?

  天又下雨了。只不过,没有雷声。
摆个超人的造型___。
不信你就抬头看,蒼天没有耍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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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看见白衣的寂寞(40)  
作者:白衣如是  发布时间:2005-08-05  出 处:  

第38节 曾有的钟爱(2)

  今天钟爱感觉好一点了,头不晕了,身体也不像以前那样热了。

  我是不是可以出院了?钟爱想。

  这种感觉是昨天晚上一大群医生来看她的时候钟爱产生的。

  我的病好了,因为他们把呼吸器和输液用的工具都拿走了,我应该下地走走。

  钟爱穿着雪白的病号服,光着脚走在冰凉的地板上。她把头探出窗外,看到明晃晃的阳光和翠绿的开着白花的夹竹桃,走来走去的人们头也不抬。

  我的确好了,没有任何不舒适的感觉了。应该去找医生,我要出院。钟爱想,我要回家和曾有结婚。

  谁又能阻止思念在呼吸呢?

  钟爱去找医生。她推开诊室的门,里面坐着一个中年大夫,正在埋头写着什么。

  医生,我可以出院了吗?钟爱小心翼翼地问道。

  回答她的是沙沙的笔摩擦纸的声音。

  医生,我可以出院吗?钟爱又小声问了一遍。

  大夫抬起头,神情冷淡地看了一眼钟爱,仿佛要把她看穿。他扶了扶眼镜,又低头去写别人看不懂的药方。

  真奇怪,钟爱想,难道他是聋子。

  走廊上,钟爱看见一家人在向大门口走。年轻的夫妻,年迈的婆婆,还有一个小孩子。

  钟爱记得这个老婆婆,因脑溢血和她那天一起住进来,老人坐在轮椅上,孝顺的儿子缓缓地推着车子,漂亮的儿媳抱着眼睛清澈的小孩子,构成一幅其乐融融的画面。

  多好的一家人,我和曾有结婚后,也可以过这样的日子了。钟爱看着,无不羡慕地暗自想到。

  当她走过他们身旁的时候,小孩子看到了钟爱,向她招着白嫩的小手。

  多可爱啊,这乖巧伶俐的小家伙,我的孩子要是也这样就好了,她向孩子笑了笑。

  看到外面阳光明媚,钟爱毫不犹豫地走了出去。

  超过了那一家享受幸福时光的人。

  无意间回眸,钟爱看到那小孩子还在向她招手,她又笑了笑。

  我要去找曾有,现在就去,钟爱想。

  四周白茫茫的。

  她感觉心里突然空荡荡的。

  钟爱沿着铁路走着,蜿蜒的铁路,曲折的通向她的故乡。

  她还穿这雪白的病号服,似乎走了很长时间,却一尘不染,仿佛天天被水洗过一样。

  钟爱想,已经快西安了吧。

  前面一块班驳的站牌上写着三个血红的大字:风陵渡。

  这里发生过小龙女和杨过的爱情故事,在金庸的笔下。

  风陵渡凝月冥冥,陕西境内。

  省会西安,大唐的遗风至今仍存。

  西安是钟爱和曾有相识,相约,相爱的城市。

  那年他们在一起去爬华山。在金锁关上,俩人用一把铜钥匙锁上了他们的爱情。然后将钥匙丢下了万丈深渊。

  如果我们不能一起上天堂,也要一起下地狱。哪怕是无渊的地狱。

  曾有紧紧搂着钟爱。

  这是他心发出的声音。

  钟爱听到了,很真切,很真实。

  一切爱者,皆如是。

  到了他们的家,已经是晚上8点钟,灯火初上夜未央。

  这个时间他去哪了呢?不会在公司加班吧。钟爱觉得有点不安,她急切想见到爱人。

  楼梯下传来了深沉的脚步声,是他。钟爱站在楼道里面觉得心里一阵感动,终于又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与自己在医院的日子相比,恍若隔世。

  曾有面色阴沉,带着一身的酒气,拖着沉重疲惫的步伐,扶着楼梯摇摇晃晃地走上来。他的眼睛上似乎蒙着一层灰蒙蒙的膜。以前的那个单纯快乐的男人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这还是曾有吗?

  钟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之外。

  曾有拿着钥匙在黑暗中摸索着开门。有种甜美的气息从他身边散出,仿佛在不尽夜色中,一株茂盛的植物在开放,绽出美丽的花朵,射出芬芳的汁液。

  这是什么气味?曾有在幻觉一样的空间中查找的香味来源。回头一瞥间,看到了一袭白衣的钟爱,站在离他几米的地方,正微微笑着。黑发随着不明的温热的晚风轻舞飞扬,苍白柔媚的面容写满期待,定定地望着他。

  曾有像一株被伐倒的可怜兮兮的枯萎植物似的,瘫倒在地。

  他昏了过去。

  曾有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他面容僵硬,眸子里射出暗淡的光,了无生气,宛如一尊锈迹班驳的青铜人像。

  三天三夜,曾有没有说一句话。

  好心的邻居发现了他,把他送到医院。等父母赶来的时候,曾有已经醒了,但似乎丧失了知觉。或者说是某种无形的东西控制了他的思想,让他无法表达心中的情感。

  第四天早上。

  曾有突然开口向给自己擦汗的妈妈说了第一句话。

  妈,你怎么来了。

  年迈的母亲赶快喊来了医生和丈夫。他们围在曾有的身边,父母关切的目光缓缓淌进曾有的眼睛中,他的眸子中有了生命的神采。

  你当时晕到的时候有什么感觉?医生问道。

  我只是看到了钟爱,我的未婚妻。

  但她已经因病去世两个星期了,曾有平静地说。

  所谓的灵魂,就是那些为了爱情而不觉得自己已经去世的痴心人。

  几年以后,西藏的拉萨,雄伟辉煌的布达拉宫,明净蔚蓝的天空,温暖柔和的阳光。

  一个异乡男人风尘仆仆的来到这里,身边带着个精致的檀香木盒子。

  我们到家了,男人有着如水般干净的目光,脸上的沧桑掩不住心中的喜悦。

  在一年中的时间里面,这个男人天天在布达拉宫里面做祷告,比最勤奋的喇嘛还努力,不停修习佛教,参悟经典。

  休息的时候,他转到山后面的墓群中,孤独着守着一座新坟。他卧在坟头,轻轻地对坟中的人儿小声诉说着什么。

  一年后,男人消失了,再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的任何地方。

  寺庙里面的喇嘛在给死去的同伴上香的时候,经常看到有两只猫在那座不知道主人的坟上玩耍,它们扑蝴蝶,捉影子,行影相伴。

  两只可爱的猫,一大一小,一黑一白。

  如果你现在去西藏的话,去布达拉宫的话,也许能见到这两只猫。

  你细心的话,可以看到。

  那只大黑猫每天都要叼着一只白色的瓷碟去山的最深处。

  那里有千年不化的寒冰和甘甜冷冽的泉水。

  黑猫把它们混合在一起,成了冰水,喂给白色的小猫喝。

  佛说:由爱而生惧,由爱而生怖,若离于爱者,无爱亦无怖。

  我坚信。

  你呢!?

  小记:

  2003年夏天,一场疾病蔓延了整个中国。

  *型疾病,除了给人们带来*型的死亡,还带来了一张*型的爱情试卷。

  考验,或者是等待,在无数痴男怨女中默默扩散。他和她,是分崩离析还是天荒地老?太多的人情俗事,百转千回,无法计较,不能恢复。人类有生存的权利啊,我们存活的优质维他命叫爱情。

  嗯,那怕是*型的爱情。

  只想把这篇小说献给那些在*中得到*型爱情的人们。













谁能看见白衣的寂寞(41)  
作者:白衣如是  发布时间:2005-08-05  出 处:  

第39节 五分之一秒眼缘

  他不爱说话,平时像一只深水鱼游弋在汹涌的人潮人海中,默不作声。上班的时候,面对办公室里那一群庸脂俗粉,他往往觉得爱情对于自己似乎只是一种美好的传说,根本无处找寻。他是那种英俊冷漠的男子,皮肤苍白,眸子清澈。因此并不乏女孩子向他表示好感,而他对此通常只是笑笑,随便找个话题岔了过去。因为他觉得,爱情是要靠感觉去寻找,而不是用语言来交流的。他只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信天作的缘分。 

  无聊的夜晚,他通常会在家一个人静静的上网,信手打开一个个聊天室,不动声色地望着网络上的陌生人聊天。他喜欢对着电脑屏幕抽烟,指间夹着忽明忽暗的烟火和他不确定的心情一样,毫无规律可言。日子像溪水一般的流逝,融汇在岁月的海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生活也一如既往波澜不惊,上班、下班、吃饭、睡觉、上网……偶尔有一两个女孩子将心投向他的情感湖里,也只是激荡起几个小而平淡的旋涡,一点涟漪也无。

  他不是不想找女朋友,只是觉得,适合自己的那个女孩还没有遇到,还没有进入他的视线。

  情人节那天晚上,他怕孤单,故意加班到很晚才回家。先冲了个热水澡,换上黑色的高领毛衣和G-star裤,然后从冰箱里拿出四瓶喜力,抱在怀里一步一步走向静静发呆的电脑。十二点一过,聊天室里几乎没有人了,今夜全世界的男女都在努力表达自己或恋人情感,而他无疑是个异类。深深吸了口烟,他用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敲下“Enter”,进入一个从未去过的私人聊天室。因为聊天室的名字很让他感动,1/5秒眼缘。他想,难道有人了解自己内心对爱情的执着?

  打开聊天室的对话框,他发现只有一个女孩子的头像孤零零的挂在对话框最顶端。他以为有人在挂机去忙其它事情。于是也不下线挂在那里,站起身拉开厚厚的烟灰色窗帘,伴着泼溅得一屋都是的月光开始喝酒,一瓶接着一瓶,直到全部喝光。接着他又点燃一支555,靠在温暖舒适的真皮沙发上静静的抽着。散乱在红木地板上的啤酒瓶盖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忧郁的蓝,像是杀掉美人鱼后留下的鳞片,充满瑟瑟的悲哀。眼睛开始被唇间的烟熏得酸痛,他随手挥散空中漂浮的烟灰,带着朦胧的意识在键盘上按下一个“?”。一秒钟以后,屏幕上出现一行“……”,是那个叫雪樱的女孩子发过来的。他没想到对方能如此迅速回答,好奇地问道,你一直在? 

  是的,在听音乐,看着你。

  看着我?为什么? 

  因为这里只有你和我。没有第三个选择。

  你看到了什么?

  雪樱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说齐秦的歌声像一根无形的丝线,紧紧缠绕住我的心。

  别让音乐束缚自己。他开始对这个陌生的女孩子产生兴趣,一个在情人节深夜孤单面对电脑听齐秦歌曲的女子,会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只是被吸引而已,她说,情人节快乐。

  情人节快乐,他回答道。 

  然后她匆匆下了线。

  看到雪樱的头像渐渐的消失,他觉得失落像一片无声的潮水汹涌而来,仿佛瞬间失去什么重要的东西。这个时候胃也开始剧烈的疼痛起来,他连忙跑到洗手间,但无论怎样反复努力都没有任何结果。他用冰水洗脸,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抬头的时候,看到镜子中的面容依旧俊美,湿漉漉的头发贴在额前,似乎有些模糊不清。他对自己笑了笑,走了出去。

  卫生间的地板上留下一片透明的水痕。

  就这样,没有任何的约定,他和这个叫雪樱的女子开始每天晚上在1/5秒眼缘里相遇。他们不和其他的人聊天,只是沉默的互相望着,等到没有其他人的时候才开始说话。每次话语都很短,互相经常用符号来代表自己的感觉,但给他的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有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在屏幕上定定的看着她是一种甜蜜的享受。他开始逐渐的对她产生依恋,直到爱恋。他不知道雪樱的心中是怎么想的。可他能感觉到,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之间的关系趋近微妙,在感情与友谊的边缘挣扎。似乎爱情只是层薄薄的窗户纸,一捅就破,但两个人谁都没有勇气伸出手指。

  整整一年过去了,在情人节的前一天晚上,他穿着白色衬衣,怀里抱着吉他,坐在电脑前随手拨动琴弦,听着从指间流淌出来的音乐。他对她说,我在弹琴,是齐秦的《大约在冬季》。她在电脑另一端笑,问他,是为我弹的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弹的一切都是为你。 

  雪樱沉默了一会,回答道,我的笑,也是为你。如果你也愿意的话。

  他放下吉他,心里充满了晶莹湿润的液体。手指在键盘上敲击出一个个字符,整整365天了,你的笑总是藏在网线的另一端,虽然你说过距离是你的保护伞,我还是想亲眼看到你的笑容。 

  他继续打到,明天下午,我在中央广场等你,我会拿着一把伞。她犹豫了一下,说,好吧。 

  第二天下午,冬季南方的城市天空阴沉沉的。他没有系领带,穿着黑色的西装站在中心广场,手里是一把没打开的伞。看着身边人来人往,他想,她不会找不到自己吧。于是他撑开了手中的伞,高高举在头顶。周围行人用惊奇的眼光打量他,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伞举得更高了。任冷风吹打着自己的脸旁,他心里有个声音在呼唤,我一定要让她看到这把伞,看到我。

  直到天色渐渐发黑下来,雪樱也没有出现。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打开电脑,看到她正静静的等待自己。映入眼帘的一行字,看着那把伞,我犹豫了,对不起,是我太不勇敢,也许只有在1/5眼缘,我们才会更轻松。

  他的手指微微颤抖,说道,相遇很困难,错过很容易,你真的愿意错过我?

  她轻轻回答,我不想和你擦肩而过,但是我缺乏主动见你的勇气。一小时以后我等你,我也会举一把伞。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他又赶到中央广场,远远的,望见一把透明的伞在昏黄的街灯下盈盈而立。他加快脚步,穿过满街相拥而行的男男女女,向着那把伞的方向走去。

  天空中忽然传来了几声沉闷压抑的雷声,漆黑的天空上看不到一颗星星,南方城市开始下起冬季特有的阵雨。他突然发现,自己再也看不到那支牵挂着他365个日子的伞了。因为满街的情侣们都撑起了五颜六色的伞。自己仿佛是一个迷失在黑色城市森林里的孩子,任凭雨水打在自己的肩膀,却怎么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他的目光开始变的急不可耐,焦急而慌张,他想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是没有人能回答。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拖着一身的雨水来到路边最近的网吧。先避一避雨,他想,给自己一个喘息的机会。他以为她也会在网上,上线以后却发现1/5秒眼缘里空荡荡的,情人节的夜晚,只有他一个人在那里取暖。雪樱不在。 

  他给她留言,也许我们不能见面,是命中注定的,就让我对着电脑,想象你的笑容吧。我会一直在1/5秒眼缘里,和你共打一把伞,我爱你。 

  他留完言,站起身的时候,一个穿着牛仔衬衣的年轻女子走过他的面前。他用眼睛盯着她,觉得她很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女子也用眼角瞟了他一眼,便找了个位子坐下上网。他大概只看了她1/5秒,又想起雪樱,便推开门走了出去。女子也被这个有清澈目光的男子所吸引,犹豫了1/5秒,但还是先坐下上网,因为她心里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可是,他没有看到,女子手中那把透明的伞还在滴着雨水。而女子在网上仅仅只是看到恋人的留言,也许我们无法见面,是命中注定的,就让我对着电脑,想象你的笑容吧。我会一直在1/5秒眼缘里,和你共打一把伞。我爱你。

  女子开始默默流泪,直到爬在电脑前哭得肝肠寸断,泪水濡湿了衬衣的下摆。

  从此雪樱再也没有出现在1/5秒眼缘里。

  他依然在坚强的找寻,找寻那份眼中的缘分。

  小记:

  是谢霆锋和周迅的一则网络广告,激起我写这篇小说的冲动。

  一根长长的网线两端,敲击键盘的声音汇成一个个文字,流淌到屏幕上,汇成弯弯的小河流,流到了你的心里。

  不要嘲笑网恋,它是另类爱情,在这个互联网遍布全球的时代,我们除了安于科技发展,社会变迁,还要有一点点渴望。

  关于爱情,它始终存在,不容忽视,在任何一个角落。

  原本,我们要一起有爱情,虚拟与现实,我们都要。
摆个超人的造型___。
不信你就抬头看,蒼天没有耍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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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看见白衣的寂寞(42)  
作者:白衣如是  发布时间:2005-08-05  出 处:  

第40节 七月七日的长安花(1)

  我今年23岁,我是白若。

  认识童七七的时候,我们都是16岁。八月,没有风的夏日午后,火红的凤凰花开满了整个校园,我拿着高中录取通知书站在人群中,懵懂地四处张望,心中茫然而充满胆怯。一只手忽然从后面拉住我,她说,跟我来,我们在同一个班级。女孩的声音带着沙沙的磁性,我无意识地开始行走,仿佛整个灵魂都握在她的掌心。

  她带我做完了所有要做的事情,报名,填表,领书,找宿舍,铺床……一切风平浪静后,她对我说,你好,我叫童七七。

  我们一起跑到学校后面的小山上,那里有大片浓郁的森林和灌木植物,还有疯狂生长着的向日葵,它们散发着阵阵朴实自然的清香,甜美而含蓄。童七七的长发在风中飞舞,她随手摘下一片柳叶,放在颊边,弓起花瓣似的嘴唇,浅吹低含,竟是一首*四溅的《笑红尘》。我很奇怪,一个女生,怎么会用柳叶吹曲子?怎么会吹豪迈如斯的曲子?于是,开始用余光细细打量她:额头光洁,眼仁漆黑,微微隆起的鼻梁带着些许桀骜,上身穿一件黑色棉衬衣,下面是一条深蓝色印花裙子,黑色袜子白色球鞋,左手腕上挂着一大串色彩斑斓的镯子和棉线做成的小饰物。我想起父亲的话,如果一个人从侧面看上去很美,那她必定是个美人。童七七给我的印象证明了这点。

  一曲终了,她转身笑着对我说,若,从今以后,我们要一起度过青春了。目光异常坚定,认真,然后,她把那片柳叶轻轻插在我的发间,若,你真漂亮。那瞬间我忽然有了种感动,童七七,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心里仿佛被什么轻轻挤压了一下,温暖潮湿的液体细细涌出。

  童七七叫我的名字,若。从小到大,包括父亲在内的所有人,都只叫我白若。只有她,叫我,若。我问她原因,她抚摩着我的头发,用明亮清澈的目光望着白窗帘外的景色,一言不发。

  周末,我们没有回家,一起到附近的公园散步。通常是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的沉默,只是走路,两人手挽着手走到月光暗淡。走到一个小公墓前,她想进去,我害怕,拉着她绕近路回宿舍睡觉。

  好几次散步时她都想去公墓,我生气了,七七,你是不是嫌不够刺激啊?非要去看死人?童七七听到这些,就低头不说话了。

  后来,童七七在野地里采了很多白野花,小芍药、茉莉、姜花……精致如粉饰。她把它们一株株装进小纸盒里,然后带回宿舍,说要种养它们,让它们长大。我轻轻摇摇头,觉得那是可望不可及的事情。

  一天,我从下午上课时就没看到童七七,但我知道她去了哪里。

  我偷偷来到公墓,壮着胆子走了进去,看到童七七坐在一块墓碑上,低头摆弄着盒子里的什么东西。七七,我叫她,你怎么在这里?她手一松,盒子滚到地上,好多碎碎的白花瓣散了出来,风吹起来,像落了一地的白蝴蝶。你怎么……我吓呆了,定定地盯着她。两行泪水滑到童七七的唇边,我养不活它们,我养不活它们,她双手沾满了花蕊上的粉末,嘶哑的说,若,我把它们一株株撕碎,我不想看着它们枯萎。童七七的身体从墓碑上渐渐滑落,双膝蜷起,她把头埋在两只修长的腿之间,开始小声抽泣。

  我走过去,把她搂在怀里,能感觉她在不停发抖。七七,我叫她的名字,七七。她抬起头,脸上挂满泪水,若,我好残忍,我杀了它们。我忍不住,也默默流下泪。童七七,我心里念道,你的名字就像一粒水果搪,卡在我的喉咙里,甜蜜而坚硬,每一次咽下都是隐忍的痛。

  童七七好像从来没有回过家。

  我很久以前就开始注意到这一点。她是个倔强而敏感的女孩,像一匹烈性的小马,通常不爱说话,整天沉默,除了我之外几乎没有朋友。一次,一个男生故意把她的铅笔盒碰掉,她立刻拿起课桌上的水杯,将整整一杯开水泼了过去,幸好那男生反应快,开水全泼到后面的墙上,四处溅开。老师狠狠地批评了她,问她万一要是伤了人怎么办?童七七轻轻回答,我给他偿命。语气是毋庸质疑的果敢坚决,老师几乎晕了过去,最后好言相劝耸隆A钗移婀值氖牵鲜ξ裁床磺胨募页だ囱#课铱蓟骋桑母改甘遣皇抢牖榱恕?/P>

  我故意把自己家里的情况有意无意讲给她听,我相信我的家庭可以让她找到自尊,出生时候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将我拉扯大,现在自己经营一家公司,效益还不错。我看到童七七的眸子闪了闪,又渐渐暗了下去。若,她说,我知道,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和我一样,都是内心有伤口的人。童七七盯着我的眼睛,那么多人,我只是牵住了你的手,一辈子的感动仿佛都在那个时刻耗干了。她自言自语地望着我,我们是同一类植物。她的眸子好深,像一潭无底的水,我整个人都掉了进去,再也上不来。

  她终归是没说任何事情,而我,已心疼得无力再问。我明白,我出生后,因为从未有过母爱而从未失去过母爱,我是幸运的。而她,她的心比别的女孩薄且脆,轻轻看一眼就是一道裂痕,里面都是凌乱殷红的伤口,上面有脆弱的痂,下面是凝固的血,我怎么忍心再次剥开?

  为了童七七,我和父亲吵了一架。

  七七没有零花钱,我难道不能分给她一些?我对着电话喊,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另一端尖叫,你不给我钱,我们就断绝关系。我毫不犹豫地挂断了线。

  终归,父亲妥协了,答应每月给我双份零用钱。

  七七有一个小本,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她对我说,若,我要把你对我的好,一点点记录下来,以后偿还给你更多。我笑着说,七七,你别孩子气了,我们是姐妹,哪里用你偿还了?我坐在下铺看书,忽然感到有什么东西打在发稍,站起身,看到童七七穿着内衣,坐在上铺,一声不响地落泪。

  七七,别这样。我握着她纤细的脚踝,你并没欠我什么。

  她不说话,继续流泪。

  我知道,这样的眉目带有极强的自尊和空虚感。童七七有一种被禁忌的压抑的感情,纯洁,如同白昼裸奔。对于一个在高中宿舍深夜因无法自控而独自哭泣的女生,任何人都是无能为力的。是谁让她如此伤心?她在我的面前暴露了她的纯洁,无地自容。我根本无法去安慰,因为她需要隐藏自己的一切。

  我看到童七七脸上出现一种宁静与安详的神态,不动声色,而嘴唇却被牙齿咬出血来,一点暗红的血。以至后来,我想到那点血,便有一种眩晕感,很像瞬间失去了什么宝贵的事物。我的心头从此多了一颗血色的朱砂痣,就在那晚,童七七亲手点上。

  她的轮廓,在我眼中逐渐模糊。

  父亲寄来礼物,两只毛茸茸的玩具熊。七七把它放在床头,每日并不惊扰,只是晚上睡觉时候,轻轻揽在怀里,无声无息。17岁的童七七,与身边任何一个孩子不同。她常常沉默,缓慢,和我一起记忆。

  那一次我们逃课到附近的小山上,坐在低低的树干上看书。我记得那天远处田野里生长的向日葵把整个天空都染得金黄,我们整个下午都没有回来,老师让我们每人写了一张保证书给他。扭曲的字迹印在白纸上:我们错了,我们保证以后再也不逃课。中年男老师在旁边看着我们两人签上名字,然后把那张白纸收进了西服口袋。

  这种感觉,很像赎罪。

  晚上,我问过她,为什么你的名字叫做七七。她笑,带着酒气,七月七日是我的生日啊,若。

  那天是她18岁的生日,我在此之前并不知道。7月7日的晚上,没有课,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家小餐馆吃饭。小黑猫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桌面昏黄,油腻肮脏,店里的菜却烧得非常香。七七忽然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来,是云南产的茶花,随手丢给我一支。庆祝我们长大*。瘦长的烟盒上有一句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她说,我非常喜欢这两句话,它们让烟充满了感情。

  我第一次抽烟,抽得头痛。童七七,你为什么面无表情?

  她没回答我,又要了一瓶白酒,说,成年了,若,我们应该做些未成年时不能做的事情,应该喝一点,喝了之后,应该能忘掉一切。

  七七在昏暗的灯光中微笑,两颊上的皮肤有昙花一样细碎的光泽。我看清楚她的眼睛,眉毛和嘴唇的形状,还有隐约米粒大小的酒窝。与16岁时候不同,此时的童七七,已经有了香艳的味道。

  她说,很想能回到过去,那些日子虽然痛苦,却是永恒的心结。

  我们飞快地喝空了那瓶酒,到最后,仿佛喝下去的是水,味觉已经麻木。我能听到她吞咽下去所发出的声音。我的脸开始发烫,宛如被火灼烧过留下的温度,身体也开始变得柔软。她说,若,你喜欢吗?这也许身体被抽空的瞬间空白,你喜欢吗?

  我看得出来,七七已经喝醉。可她醉的时候落落大方,收放自如,是一种非常真实的美。我没见过别的女孩用如此方式说话,在她身上有着与生俱来的豪情,像一名坚守阵地的战士。可当她认真而仔细得琢磨身边事物的时候,又会显得很压抑。

  走在大街上,她拉着我在后山上漫无目的的行走,飞快。山坡上树立着一个个小的石塔和破碎的石像,整个小山显得空旷荒凉,远方的铁路像一条黑色的绶带环绕着茫茫群山。若,若,她尖叫着我的名字,你多久没有飞行了。

  即使在现在,我仍然能够回想起当时的感受,带有向日葵清香的山风吹来,心脏热烈的跳动,喉咙的剧痛以及她的衬衣上刺眼的白色,成了定格在眸子里的一幅静止的抽象画。

  潮湿的空气让我们停下大声的咳嗽,接着她给我一根烟。我环顾四周,发现我们停留在那个小公墓的门口,两旁是葱郁的高大松树,月光泼溅到每一根松针上。

  若,我们进去。她的眼神迷离而伤感,我的哥哥在里面。

  我们坐在那块灰色的冰冷的墓碑下,地面上早已没有了白野花的尸体,被长发掩盖的面容上,她的一双眸子里神色凄凉,若,这是我的哥哥。她指着墓碑上的名字说,哥哥,这是白若。她对着墓碑,指指我,透明的泪水开始顺着眼眶流下来。我看到墓碑上写着:童长安,除此之外再无它字。

  我从未如此认真地听一个人说自己的故事,而今天,我将生命完全融入她的故事:

  她说,自己的出生,本身就是一场罪孽。

  她很少想念自己的母亲,甚至很少梦到她。

  1982年7月7日,雨夜,她挣脱了母亲子宫的束缚,降生的时候没有哭。

  她的母亲姓陈,有一个脱俗的名字,修蝶。

  她记不起修蝶的脸。修蝶的脸就是她的脸,她们的脸几乎相同,包括稍稍挑起的眼角,玲珑的鼻子和花瓣一样的嘴唇,都是一样精致的五官。看人的神态也一样,直接了当,坚毅。

  修蝶生下她的时候,26岁,无父母,丈夫一年前车祸去世,有一子,六岁,叫童长安。

  那一天,修蝶刚刚分娩,接生婆抱起七七,忽然有人敲门。

  门开了,县医院的大夫和警察站在门外,他们小声对接生婆耳语几句,又离开。

  转天,修蝶仅仅看到那张纸上写着死亡通知四个字,就晕了过去。

  因为玩耍,童长安摔下了山。那天,正好是7月7日的夜晚,他死得很惨,粉身碎骨,就在同一时刻,童七七出生了。这绝非仅仅是一场宿命,更深的是无止境的沉堕。

  修蝶三天后醒来,开始变得沉默,暴躁,神经质。她给女儿起名字,七七,童七七。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修蝶常常念白乐天的《长恨歌》,抱着熟睡的七七潸然泪下,一念就是一夜。

  她小时从未听修蝶说过自己的父亲和哥哥。修蝶不提起,也不解释。仿佛这是一条定理。她仿佛丝毫不怀念他们,不爱他们。也许她认为童七七只是她一个人的事情,若她觉得无困惑,那么任何事物都应该不存在,包括七七。如此以往,七七变得比一般孩子要敏感得多,并学会观察而不发问。

  每年七月七日,母亲总是从红木柜子里取出男孩的照片,她看到了这个叫童长安的男孩的照片,黑白色的照片。他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头发黑亮,面色苍白。她想,这就是哥哥,我的哥哥。修蝶按住她的头,说,七七,给哥哥磕头,快,给哥哥磕头。她的额头硬生生地砸在水泥地面,一口气磕了十几个。她努力让自己磕得多一些,她能看到修蝶眼睛里欣慰的泪光。后来,还是修蝶把她扶起来,抚摩她的额头上,已有了淤血。

  修蝶把儿子的骨灰埋县城附近的一个小陵园里,仅仅在墓碑上刻了童长安三个字。从此以后,每当她不开心地时候,就到陵园来。一个人坐在墓碑上,寂寥地和哥哥说话。

  修蝶自然懂得仅靠政府每月发的钱和别人的救济是不够养活两人的,但她无所谓。她与七七之间的关系冷淡,不甚亲近,她总认为,是女儿的诞生带来了儿子的死亡。她开始时常出去单独旅行,一走就是两三个月,七七上学时她一次交够半年的学费,伙食费和零用钱,往往就消失很长时间。若是放假,她将七七托付到其他人家里去,那些人或是远方亲戚,或是同学,或是朋友。七七因此记住了自己颠沛流离的少年时代,很深很深。

  若,我知道自己与任何其他孩子不同。我必须坚强,只有坚强,我才能活下去,和他们活得一样快乐,甚至强于他们。我需要的不仅是时间,更多的是自我完善和修葺,从内心开始打造一个完整的人格,那怕里面荒芜。

  那时候,我只觉得时间是个缓慢的过程,成长很痛苦,我的母亲教会了我沉默,并接受现实。我的哥哥也会一声不响的死亡,我的血液里天生就有坚韧的细胞,它们牢不可破。







谁能看见白衣的寂寞(43)  
作者:白衣如是  发布时间:2005-08-05  出 处:  

第41节 七月七日的长安花(2)

  12岁以后,她与母亲生活的机会并不多。偶尔修蝶到学校看她,就带她出去吃饭。

  她记得那天母亲给她穿上一条新买的白棉布手工刺绣的连衣裙,带她去一家高级餐馆。吃完饭后,修蝶忽然说自己去外地很长时间。孤独始终流离失所,尽管开始七七并不相信。

  从出生开始,我已经察觉,母亲早远离我而去,比父亲和哥哥还要远。七七说,她揉搓着自己的发稍,将它们拧在一起,又解开。我坐在她身边,听得一字不漏,那些是她曾经流逝的生命,我全部记在心里。

  她说,最终没去火车站送修蝶,理由是期末考试。

  现在她在哪里,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半年,和母亲没有任何联系。

  那些手腕上的饰物,手镯、丝线之类色彩斑斓的饰物,它们在隐藏什么呢?七七反问我,她笑,眼睛里有分明的疼痛和委屈。都是我自己做的饰物,没有人给我买。

  我的嘴唇被牙齿狠狠啄着,无法呼吸的感觉,只能屏住鼻翼,让氧气一丝丝进入肺里。

  若,她叫我的名字,你带笔了吗?

  带了,是圆珠笔。

  她从惨绿色的草地上拿起烟盒,随意抽出一根烟。我很小时候就会抽烟,大概寄居生活开始的时候。

  那户人家的孩子,一个男孩子。他给了我第一支烟。

  后来,自己就慢慢学会了,虽然喜欢,但并无瘾。

  若,你知道,我对任何喜好的事物,都保持一定的距离。我怕沦陷,我怕万劫不复。

  她用笔在烟的上半部分轻轻描绘,手指修长白皙,腕部灵活地扭曲着,像一只只饥饿的小蛇。然后,她划着火柴,低头慢慢吸,白雾逐渐弥漫开来,烟头瞬间在漆黑的夜色中绽放成花,红亮红亮。

  七七,你在写什么?

  我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若。她对我眨眨眼睛,难得的开心神色。把一个人的名字刻在烟上,随着烟雾的升腾,将她的名字吸入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从此溶入血脉,再不分离。

  我没有征得你的同意,若。我怕你拒绝。

  我也笑,一点一点,从她的指间夹出燃烧的烟,用尽我18年来所有的温柔。银色的烟灰散落成花,带着迷人的烟草香,飘落在我的发上,我的手指上,圆珠笔在烧了一半的香烟上百转千回,蜿蜒不止。童七七,是她的名字,我深深吸了一大口烟,不停的用舌尖撩拨着口腔中的气体,划出凌乱的伤口。直到她的名字变成灰烬,变成气体,在我的肺里久久停留,永不散去。七七,你是我的七七。

  她用掌心接住我一大滴滚落下来的泪水,咄了下去。

  我抱住她,她亦抓住我的肩头,抓住我的衣服,将头深埋入我的胸口,身体剧烈地抖动。她的目光我看不到,但是我能感觉有什么尖锐温暖的光芒,在那一刻,将我的身体完全刺穿。

  我说,七七,我们一定要勇敢的生活。坚韧,倔强的生活,面对一切现实。如果无法体会到快乐,至少不让它空洞。

  人生啊,到底是什么?我们皆无处可逃,无从选择,无力自拔。

  远处阑珊的星光下,盛开着大片的红蔷薇,暗香阵阵。忽然有雨,淅沥如泪,我们的鞋子和衣服都被淋湿,七七的脸上都是雨水,头发贴着前额,她说,若,早晚我会摆脱所有痛苦,到远方去。

  那我呢?

  你和我一起走,我们永远在一起。

  她仿佛为我安排一切。累了,就趴在我肩头沉沉睡去。这个夜晚有冷清的月光,男孩的坟墓,萧索的虫鸣,18岁,我和童七七。

  高中毕业,18岁半,我考入西安的一所重点大学。

  童七七去了南方,在一所普通的大学学习声乐。

  七七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懂得如何与人交往,她一直有做人的底线,桀骜,非常倔强,因为从小缺乏感情的缘故,她属于极端感性的人种,对一切有着异常敏感的感知,同样知道依靠愤怒无法得到更深的感情,于是以一种平静的姿态去面对生活,之后,身心俱惫,便可好好休息。

  她逐渐成熟,我可以放心地走。

  离开家乡的那一天,天空蓝得像一池静静悬在城市上空的湖水,是一种斑斓闪烁的蓝。

  在火车站,我们彼此望着,只是流泪不说话。她拿起我的手指,放在嘴边,轻轻用唇摩挲,忽然露出洁白的牙齿,掩盖住了我的疼痛。十指连心,若,我这一生,能不能连住你的心?她的鼻尖渗出细微的汗珠,我真的想知道。她吮吸着我的手指,我能感到伤口的血液汩汩流出,却第一次觉得疼痛原来是这样的快乐而难忘,七七,当然,我们永远在一起。

  她靠在车站的栏杆上,风不自觉地吹动起她的裙摆,衬着远处大片大片的白桦树林,有高大挺拔的倒影,仿佛一幕即将开始的电影背景。天空中划过一群白色的鸽子,它们呼啸着,翅膀拍动空气的声音刺耳深刻。七七的左手到我的颊边,伸出中指,若,给我一个伤口,她笑得像个孩子,单纯,完全发自内心,假如我将来没有人要,我的手指上也有你送给我的指环,哪怕是伤痕。

  我的泪水打湿她的手指,随后,便深深吻了下去,用牙齿雕刻出美丽的花瓣。她向来非常喜欢,喜欢秋天颓败的花。

  一声汽笛缓缓响起,就这样,我们告别青春。

  八、

  大学里,我成了受人瞩目的女孩,人漂亮,学习好。

  还有的事情,是我自己也想不到的,我开始写小说。起因是对童七七的思念,任何时候我心都里明白,那些文字,全部源自对童七七的感情,我几乎把我所有的时间和记忆,一起汇聚到指尖,让它们汩汩流淌到电脑苍白的屏幕上。

  在全球最大的中文原创网站上,我开始倾诉一篇又一篇短小忧伤的故事,大体和一个叫七七的女孩有关。逐渐,它们在网络上引起旁人关注。许多不明身份的人看到,给我留言,说那些文字,让他们心疼,有流泪的冲动。

  我何尝不是?我将思念完全付出于文字,我每天都要喝大量的白水,然后一边流泪,一边写字,直至深夜。于是明白,水分和眼泪,其实是同一种物质。

  不久,一家杂志的主编找到我,她说,女孩,你的文字很好,能不能给我写小说。我们杂志在全国发行,有几十万份。

  我微微考虑了一下,答应了。我想,如果是全国发行的话,那么,七七在另外一个城市,也能看到我写的小说,理解我的思念。

  她应该知道,我一直是这样的在乎她。

  可是,无数次寄出的信笺仿佛沉入大海,我一直没有她的消息。

  九、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到了2004年7月,我毕业,到一家很大的杂志社当编辑,每天面对无数的爱情故事,忧伤的分离和巧合的偶遇。整整四年大学时光,我没有过任何一场恋爱,我的爱,早就融入文字,给了那个叫童七七的女子,每次组完稿件,我总是一个字一个字把它们删掉。它们都是虚伪的眸子,没有火花在里面闪耀。父亲的突然去世,对我伤害并不是很大,和童七七生活的日子,我早已经学会了坚强和独立。像童七七一样的活着,我一直告诫自己,坚韧、倔强,同一切痛苦斗争到底,更何况,父亲给我留下一笔财产,足够我的下半生。但有些时候,比如我看到大片的白桦树林,看到茂盛茁壮的向日葵花,我的真实,就会连着心头的那颗痣一起阵痛,那个女子七七和落下的眼泪,粉碎的花,为什么一起到了地面便被尘土掩埋,再也没有出现过?

  年底,我很偶然的参加了一个全国小说比赛,竟然得了奖。去电视台参加颁奖晚会那天,我没睡好,彩排时化了淡妆,坐在台下静静打盹。远远地,从台上传来低沉的音乐,很轻,几乎是没有旋律,一个女声如裂帛般,深沉地压抑着开始倾诉,不是明媚的旋律,却很让人心动,心疼,神经被一根根地捏起,又抛下。旁边有人尖叫,是七月七日啊。

  七月七日?那是什么?旁人告诉我,是一个网络歌手,叫七月七日,现在正走红。我看到那个女孩子,又瘦又高,长发遮住了脸颊,她抬头的时候我正巧在看她,瞬间,我仿佛又回到16岁,那个向日葵疯狂成长的夏日,我被一只纤细的手握住整个灵魂的时刻,童七七,你还好吗?

  她明显成熟了许多,已不是年少的青涩模样,皮肤光洁,眼神沧桑,盯着我,嘴角轻轻抽动,就这样唱着,慢步到我的前方。忽然,扔下手中话筒,冲着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如果有人不相信时间可以倒流,那是因为他的内心没有最初的珍藏与现在的渴望。

  回到和童七七在一起的日子,我又找到了青春的钥匙。原本,已经被各种爱情故事弄的麻木不堪的心,渐渐在她的感染下复苏,漂浮,神采飞扬。你是我的灵感女神,她这样对我说,若,你知道吗?我的每一首歌里面,都有你的影子。

  她仔细读我的小说,一句一句的读,每次都是泪眼婆娑,每次都躺在我的怀里,数我的睫毛,若,你真美,你的小说,每个字都融入我的血液,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事情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童七七上大一的时候因为连续逃课去酒吧唱歌而被开除。并非她想去,而是生活所迫,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她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去*,交学费,养活自己。她的自尊,比一般人坚硬得多,从不透露自己的家庭,从不找别人借钱,更不向学校申请特困补助,每天只是唱歌,用赚来的钱给自己买食物、水和课本。我对她太自信,面对老师,童七七依旧单纯得如白桦树一般,没有任何交流与意识。她一直保持沉默,她说,她心里只有一个人,再也装不下任何人,那个人就是我。

  当学校通知她因长期旷课被开除时,她甚至有些轻松感,于是整天穿梭各个城市的酒吧、歌厅中谋生。她倔强得令人害怕,一次,一个醉酒男人对她说了一个句脏话,她走过去,笑着,猛地用啤酒瓶砸破了他的头。她笑着告诉我这些经历。我说,社会很复杂,你必须学会忍受。她说,若,我是干净的,纯洁的,我还是处女。我要一直这样下去,不会忍受一点屈辱。我是信命的。

  也对,信命的七七在现实舞台上没唱出什么名堂,却在一天,因为无聊给自己起名叫七月七日,上网上发了几首原创的歌,有好听的节奏和动人的声线,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无数公司找上门来,签约、出唱片、拍写真……有的时候,命运真是很奇怪的东西。童七七给我买了很多的昂贵服装和SK香水,来,若,穿上它们,我喜欢看你舒适的生活。

  我拒绝,我不想要七七的任何馈赠,我有能力养活自己。她抚摩我的手,若,这不是馈赠,这只是生活,是我们的生活。她坚持要我辞掉工作,和她在一起,我没答应。在她的脖颈上,有刺青,常青藤一般蜿蜒辗转,是一些我看不懂的符号标志,却充满了远古的神秘与喧嚣。为什么不和我一起住?我们都是白桦树一般干净的女子,她说,我喜欢有你在身边,安静地听音乐,看佛经,那样我会觉得自己很幸福。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寻觅着你。

  我问她,你找你母亲了吗?

  她异样地望着我,我母亲是谁?我不知道,我只记得你,真的,以前的事情,我都忘记了。什么也想不起,什么也不知道。

  我又问,那你哥哥的……

  她打断我,然后开始唱歌,唱很轻很跳的歌,她笑着唱,然后对我说,若,你没记错吧?我哪里有哥哥?

  如此,我心想,她受的伤太多,忘记了,更好。她可以崭新的生活。

  这样,在和童七七生活一个月后,我回到最初的城市,一边工作一边给童七七写歌词,她自己谱曲,每首歌曲充满青草和阳光的味道,那是她内心深处的记忆,在自己的音乐中慢慢消失后,什么也没有留下。我再也不问她,并告诉她,我要她好好的生活。

  她是喜欢浓烈而迅速表达自己情感的女子,每一次出唱片后,都会独自去外地寻找灵感。半年后的一天,我下班在家写稿,忽然接到童七七的电话,她说,若,寂寞的人才会胡思乱想,我想,我不寂寞,因为我有你,因为我又遇到了一个人,和他已经订婚。

  陪她在燕莎买衣服,她爱的很真,给未婚夫挑了新款的G-star外套和eceo的鞋子,我告诉她,小心爱情,我见过很多虚伪的男人。她笑了,你把感情藏在文字里,隐忍的看,而我,只要有音乐,就会把它释放,别担心,我不会欺骗自己。顿了顿,她又补充了一句,我和他很有缘分。

  童七七的未婚夫我见了,是在国贸七层的咖啡屋里。他是那种苍白瘦弱的男人,个子很高,手指修长,会搂着七七的肩膀,微微地笑。他说,你好,白若,七七把你的名字挂在嘴边。

  我是一个平时喜欢素面朝天的人,只穿棉布裤和平底鞋,七七说我不会打扮,因此没有男人。看我男人,多好,她语气里都是幸福的味道。我笑了,她终于走出生活的阴影,可以拥有常人的幸福。这对她对我,都不容易。

  我问他,你在哪里高就,怎么称呼啊?还有,讲讲你们爱情的经过吧,七七都没和我说。

  我现在是职业画手,叫陈安。

  七七总叫我长安。陈安耸耸肩膀,无可奈何地我说,她说那是对我的爱称,可那不是我的名字。

  我长时间地盯着童七七,她渐渐把头低下,忽然抓住我的手,又抓起陈安的手,说了一句话,我这一生,能不能连住你的心?很多年前,这是七七在火车站分别前和我说的一句话,我怎么会忘记?

  你们说什么?陈安从包里拿出一本印刷精美的画集来,我在路边画画的时候,她一直在我旁边看,看了两天,就认识了。我看到画集的封面上是两个女孩,黑色衬衣,深蓝花裙,一个短发,一个梳着很多小辫子,她们坐在一个孤零零的墓碑旁,草地上落满洁白的栀子花。大片天空裸露在她们身后,是斑斓如湖水的蓝色。侧角上写着七个字:长安花落便成冢。

  我在西安乡下写生的时候画的,七七背着吉他,在路边看了整整两天。陈安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我以为她是想和我学画呢。

  这个情景,我从梦里见过,那些色彩斑斓的青春碎片,刺痛了我在回忆里的眸子。

  我的目光汇聚在七七脸上长时间后,她的眸子渐渐涌出晶莹的液体,一滴,两滴,落在我的手心里。她没忘记,她什么都没忘记。

  那是青春啊,那是一滩与生俱来的无法回忆的宿命,我以为它们消失了,其实它还在,永远都在。

  她顷刻伏桌不起,我的眼睛里,瞬间疼痛起来,泪水汩汩流出。

  陈安慌了,忙握住七七的手,又冲着我喊,怎么了?你们为什么哭啊?

  缘分,你们真有缘分。我抹了抹眼睛,冲他笑了。

  小记:

  关于80年代后的孩子们,人们对他们的评价大抵是:娇气、-脆弱、无法独立生活、不能面对困难。因此便有了“小皇帝”、“小太阳”这一类贬义称呼。

  我是80年代后的孩子,可从我眼中看到的同龄人,不仅仅只是拥有上述的特点。有的孩子,他们很苦,经历过太多创伤,却依然坚强的活下来,并遵守自己做人的原则,不向任何人或事低头,或妥协。

  这篇小说的主角童七七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在众叛亲离,无依无靠的日子里,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走向成功。虽然她遇到很多挫折,在没有生活费,失去母亲的爱等一系列打击之后,她依然能撑起自己瘦弱的脊梁傲然挺立着。她毫无保留地使用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保护生活。

  希望所有看到这篇小说的人能够懂得,80年代后的孩子们,他们不仅仅都是生活在阳光下雨露中,还有一小部分的孩子,和他们的祖先相似,坚韧地与命运对抗,试图改变它,瓦解它,从而实现自己的真正人生价值,证明生命。

  我一直坚信自己属于他们。
摆个超人的造型___。
不信你就抬头看,蒼天没有耍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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