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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版主申請假期和銷假。

關於版主申請假期和銷假。

從即日起,版主有事或暫時無法上論壇可申請假期,如果時間較久,可暫時離職,銷假後可恢復。

短期假期的上任後請在站務管理--版主交流區 發貼申請,寫明假期區間。銷假可以原貼回貼聲明。長假方法基本相同,只是會暫時撤銷職務,銷假時再恢復。(超過一個月爲長假,超過半年則要重新申請版主)

在休假期間,可由原版主指定人員代理職務,如果未曾指定,會重新征求版主代職。總之,每個版塊(尤其一些重要版塊)不能長期處在無人看管的狀態。

無故失蹤一個月以上警告,二個月以上取消版主資格。上線,但不進行任何管理工作,也不發貼回貼的潛水版主超過三個月也將取消資格。

如果感覺某處不合適,請通知我修正。ficater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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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ficater 的帖子

谢谢,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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