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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古装][转]出嫁不从夫1

本主题由 冰.舞嵐. 于 2008-8-27 13:27 推荐主题

[完][古装][转]出嫁不从夫1

梦梦:由于我看这小说有一段时间了~我忘记是什么类型了~大家看了后~告诉我是什么类型~我再标上去~谢谢~    

给冰婶的话:表扣我的分呐~我是不得已的~我记得这个小说不错~所以贴来这里~由于我不懂怎么分类型~所以麻烦冰婶看了告诉我~可以么?表扣我的分呐~我是真不会分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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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炮轰隆隆、弹如雨下,满天烟硝火雾中,墙倒城塌。

  弦振矢飞,利箭如蝗,响响弩声震耳里,尸横遍野。

  世人皆道:战争最残忍。

  的确,没有任何一场战争是轻松的,也没有任何一场战争是不流血的,更没有任何一场战争是不伤人命的,可是没有任何一场战争能如同此刻这场战争那般教人惊惧、使人恐怖,令人恶心。

  你道原因为何?

  不,并非因千军万马奔腾之势太过惊人,也非因厮杀对仗场面太过浩大,更非因死伤人数过于庞巨。

  而是因为敌方阵亡士兵死状太残酷!

  「即使他是我的弟弟,我还是忍不住要说……」统帅在战场最前线的抚远大将军贝子胤直着眼喃喃道。「他真是变态!」

  「末将深有同感!」一旁的副将恶着脸附议。

  纵然是置身在黑压压偌大一片杀戮战场中,掺杂在千万短衣窄袖紧身袄裤的士兵们之间,那条晃掠如电的身形仍是十分显眼。

  宛如行云流水般的闪挪飞掠是那样洒逸优雅,凌捷如风的飞刺横劈更是威猛无匹,几乎令人禁不住要脱口赞叹他那近乎完美的身手,可要两眼往他身旁周遭稍微转上那么一圈,没有多少人能不呕出来的。

  是他身旁的死人死状太凄惨?

  不,是他身旁的活人活状太可怖!

  在他剑下,绝没有死人,至少没有当场毙命的死人,而且,他通常一人仅只「赏赐」一剑。

  若逃得脱,算你运气好,也不必担心他追在你后头缠着要再奉送你另一剑。

  可若是逃不掉,这一剑必定使你誓言下辈子宁愿作鸡作猪让人一刀宰去吃了,也好过这样半死不活的。

  因为这一剑,必然是拦腰一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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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各位好心人士表帮忙贴哦~不然我会不知道贴到哪里~无法继续~那就不好了啦~因为我的是~我朋友copy paste在microsoft word的~我会依照我朋友给我的贴上来~

[ 本帖最后由 水金梦 于 2008-8-25 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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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主要的脏器都在上半身,故而被腰斩的人通常还会神志清醒,过好一段时间之后才会断气,所以,在他四周便「爬」满了半截活人。

  传闻当年明成祖腰斩方孝孺时,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尚能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了十二又半个「篡」字才断气。这样估计下来,这些半截活人大约也要爬上那么多时间之后才能完全脱离痛苦。

  而且,既然神志清醒,就免不了痛楚与恐惧,于是,只见一张张凄厉的面孔,五官全因过度的痛苦而扭曲得易了位,恐惧的双眼中溢满死亡阴影,自枯萎又干裂的双唇中吐出的是一声声令人不忍听闻的惨嚎。

  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死亡。

  「痛啊!谁来帮帮我啊!」

  「救救我啊!我不想死啊!」

  半截半截的身子有的犹不死心地抓住自己的下半身抵住上半身,有的拖着一地殷红的血与花花绿绿的大小肠爬来爬去找人救他,有的拚命捡回自己洒落各处的肚肠五脏,一些塞回自己的上半身,剩下的塞回自己的下半身。

  这种光景看起来说有多令人惊怖,就有多令人惊怖。

  而造成这宛如修罗地狱般景象的人,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停下来恣意「欣赏」一下自己所制造出来的成果。

  唇畔是冷冽邪恶的微笑,双眸闪烁着狂野残忍的血色光芒,神情更是狠毒寡绝,看得出来他很满意眼前所展现出来的活地狱,更享受这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凄厉景象。

  「真后悔让他跟来。」见他转个身又自去制造一截截活人,胤不禁叹着气说。

  「请他上岳将军或富宁安将军那儿「帮忙」如何?」副将赶紧提供建议。

  「富宁安早就尝过他的滋味儿了,」胤苦笑。「这回也是岳钟琪把他送来这儿「帮」我的忙,所以,还是想想其它人吧!」

  「延信将军?」

  「延信嘛……嗯……」胤抚着下巴沉吟。「这倒是可以,只不过……咱们要用什么借口将这位大爷请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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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将咽了口唾沫,盯着前方某截不长眼的上半身,竟然不知死活地攀上某人大腿哭嚎求救,而某人却仅是俯眸冷眼瞧着,既不踢开,也不觉得厌恶恶心,反倒像是看得很有趣似的。

  「就说延信将军需要他过去帮忙嘛!」

  「延信会恨死我的!可是……」

  胤同样盯着某人笑吟吟地徐徐蹲下身,然后不顾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嗥声,探手从那半截身子里挖出一块内脏放到那半截身子的手上,那半截身子继续发出更悲厉的哀嚎。

  「就这样吧!」他不禁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差一点点就吐出来了。

  这还能叫打仗吗?

  这根本是凌虐嘛!

  战争仍然持续着,那条宛如皎龙般的身形依旧四处游走飞旋,要他经过之处,便是一截截活人到处攀爬惨嚎……
第一章
  北京城西郊,出西直门过海淀,有一座占地五十多亩的御苑园林,名为畅春园,自康熙二十九年完工后,一年当中,除了元旦、祭天等大典须返回京城亲自主持之外,其它绝大部分时间,咱们的康熙皇帝老太爷都驻留于此园中。

  而位于畅春园西北花园中的淡宁居,一楝倚山傍水的平房,绿荫密被、清幽静谧,即是康熙在园中每日的听政之所。

  此刻,在淡宁居内,年已六十七高寿的康熙召见的是三十五个儿子(十五子已殇,唯剩二十子)中的十六阿哥——「儿臣正待自格尔厄尔格进兵,皇阿玛为何突然诏儿臣回京?」

  「记得三合会么?」

   「当然记得,当年天地会的逆贼陈近南死了之后,吴天佑等五人亦相继去世,没想到见仅存的先锋苏洪光竟然病殁又复生,且自称为崇祯的宦官王承恩奉达摩祖师 传喻借尸还阳,因之改名天佑洪,以最初汉留组织旧属为主,创立了三合会,仍以反清复明为口号,十几年下来,干得还满不错的。」

  「什么干的还满不错的?」康熙听得火大。「当年天佑洪率领一干叛逆攻打南七省连战皆捷,屡克大城,倘若不是朕及时命你去剿灭了三合会,再继续下去还象话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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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会既是在八年前已被儿臣剿灭了,皇阿玛现下又提它作什么?」十六阿哥淡淡道。

  「没错,天佑洪、苏洪宇,以及关玉英等三合会主脑人物,的确是全在你的设计之下战死了,三合会也因而冰消瓦解,但是三合会的余孽并没有死全!」康熙愈说愈愤慨。「他们分散各地,另立匕首会及双刀堂,数年来到处兴风作浪,情况愈来愈严重了你可知道?」

  说到这儿,康熙突然垮下老脸,就差没滴上两滴心酸酸的泪水。

  「想朕自亲政以来,不仅日夜勤于政事,而且爱民如子,时时以察吏安民为要务,刻刻以海内富庶为优先,他们却搞得朕几无宁日,夜里都睡不好觉,朕到底哪里做错了?」话说得悲惨,就连声音也可怜兮兮的,只有两眼贼兮兮地偷觑向案前直挺挺伫立的儿子。

  是啊——当然睡不好,忙着「做人」嘛!

  不意,某人根本不理会他那一套,他垮他的,某人始终面无表情,如果不是他张着眼,还会让人以为他就这么站着睡着了。

  垮了半天没人捧场,没辙,康熙好讪讪然地收回乞怜的面具,换将老父威严摆上脸。

  「总之,朕要你再去剿灭它们!」

  「皇阿玛,常宁王叔传授儿臣这身功夫是为了给您伴驾的,」十六阿哥仍是冷冷淡淡的。「可不是为了专干那档子无聊事儿。」

  「错,他是要你如他一般,以兄弟的身分伴在继任皇帝身边保驾,现下让你跟在朕身边,是暂时性的!」康熙皇帝端着老父的架子,以权威性的口吻大声说。「还有,朕叫你去就去,你敢说不?」

  「儿臣宁愿继续征讨准喀尔,」不肖子十六阿哥依然不为所动,且话说着,他的神情更形冷峻,眉宇间甚至隐现一股残酷嗜血之气。「不需要花那多心思去与那些个叛逆周旋斗智,需闷着头儿一股劲儿的杀、杀、杀,这才够爽快!」

  康熙听得白眼一翻,「你杀那么多人干嘛?准喀尔交给胤、年羹尧、富宁安与岳钟琪去平定就行了,」他不耐烦地说。「而且那些个什么会的人个个武功高强,你去不正好。」

  「不好,儿臣没兴致做那般温吞吞的事。」十六阿哥断然否决,「儿臣喜欢的是打仗,喜欢见到鲜血在面前喷洒,喜欢欣赏敌人的肠脏流泄满地……」说到这儿,他眼中的血腥之色已浓稠得几欲滴出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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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你可真教人搓火儿!」康熙猛然一拍额头,满面沮丧。「为什么你就跟常宁一个样儿,老喜欢跟朕唱反调儿呢?可至少常宁的性子开朗温和,不似你这般阴阳怪气又嗜血,你就不怕朕一恼火,将你贬为庶人么?」

  时间,十六阿哥又回复一派漠然。「无所谓,因为儿臣一无所图。」

  康熙不由沉默片刻。

  「或许这就是常宁之所以会挑中你的原因吧?算了,横竖你也不会无缘无故乱杀人。」他低喃。「好吧!那朕答应你,不再逼你娶那蒙古科尔沁达尔汗巴图鲁的小公主了,朕让二十阿哥娶去,他该有二十岁了吧?哼!朕就不信他……」

  「十五。」

  「呃?」

  「二十弟才十五岁。」

  「咦?他才十五岁么?」康熙皱皱眉,「呃……不过,十五岁也差不多了,他们那几个不也都在十五、六岁时就自个儿先行置了两、三个庶福晋。总之,朕不信二十阿哥也敢违逆朕的旨意,所以……」顿了顿。「这,总行了吧?」

  十六阿哥皱眉。「为什么一定要挑上儿臣?」

  康熙两道灰眉下的眼眸蓦然浮现一抹诙谐,「那还用问吗?」连声音也带着浓浓的调侃意味儿。

  十六阿哥冷漠的脸容立刻抹上一片浓浓的厌恶。「就为了这个?」

  「没错,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康熙好似快忍俊不住了。「你不仅是大内第一高手,又拥有其它人所没有的特殊条件,所以,这个人选非你莫属。」

  十六阿哥恨恨地咬了咬牙。

  「那请皇阿玛给个旨,往后皇家任何人都不许再替儿臣指配婚事了。」

   「不许?到底你是阿玛,还是我是阿玛?」康熙直叹气。「真是的,常宁的武功你学全了,连他那一套也给学去了!好好好,随便你爱娶谁就娶谁,就算你一辈子 不娶朕都由着你了,朕会下道旨给你,这总成了吧?真是,都快上三十的人了,连个女人都没有,也不想想这是朕关心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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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臣今年才二十六,而且……」眼中倏忽掠过一丝嘲讽,「儿臣也不想作皇阿玛的棋子儿。」十六阿哥讥讪道。

  康熙窒了窒,随即又摆手挥了挥。「行行行,那你就快去吧!把你的本事全抖搂出来,将那些个什么会的全都给朕灭了!」

  自进入淡宁居后,十六阿哥终于给了康熙一次面子。

  「儿臣遵旨。」

  康熙五十九年六月,浙江金华郊区湖海塘畔的斗牛场再次涌入熙攘鼎沸的人群,在锣鼓喧天中,几十头身披红绸、头戴凤冠、背扛令旗的斗牛,宛如戏台上的武将般威风凛凛,昂首阔步地由牵引者执鞭,前呼后拥地登场亮相。

  半晌,在英勇威武地接受过众人的欢呼之后,斗牛即卸下装扮开始捉对儿上场角逐,但见每头牛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架、挂、撞、抽、顶等各种战术,闭实击虚地顶来角去。

  直至两斗牛一方出现败迹之际,伫候一旁,三大五粗的「拆牛士」们立刻勇敢地冲上前去,不要命地插入两牛之间,奋力将两牛分开……

  不用问,必定是又有哪座祠堂庙宇要开光了,这是金华这地儿的习俗,本地人都知道,可外地人就不一定知情了。

   譬如那位挤在人群中的十五、六岁少年,鹤立鸡群般个头儿挺高的,却有一张犹带天真气息的脸蛋与童稚未脱的五官,皮肤白里透红像个粉妆玉琢的小娃娃,柔和 的眉毛下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更是圆溜溜地十分可爱,宛如扇子般的睫毛搧呀搧的好似在对人撒娇一般,端正挺秀的鼻梁配上一口姑娘家的樱桃小嘴,说有多甜蜜 诱人就有多甜蜜诱人。

  诱人去拍拍他苹果般的嫩红脸颊,再给他一支糖葫芦舔。

  再加上他那一身月白长袍外罩绛紫马挂,华贵而气派的穿著,又是金、又是玉、又是宝石的琳琅挂了满身,猜都不用猜,一见就知道必定是某处豪门权贵的公子哥儿,或自小娇生惯养,不知人间疾苦的富家大少爷。

  敢情他是头一回瞧见这种比赛,那双瞳眸睁得又大又圆,眼神中流露出那种很单纯的兴奋光芒,一副稀奇得要死的模样。

  直至斗牛全部结束,他才意犹未竟地舔舔唇瓣,有点失望的转身随着人群散去,准备继续参观庙会的其它活动。

  同时,在场子另一边不远处,无论场中牛斗得有多么惊天动、悲惨壮烈,身着粉缎袄裤,体态窈窕却不瘦弱的柳满儿却连一眼也未曾瞄过去一下,因为她正在等人,一个很重要的人,可是约定的时辰已过,那人却尚未出现,她不由得有些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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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是出事了吧?

  她暗忖,清秀淡雅的娇靥上悄悄浮起一抹掩不住的忧虑,两手扯着乌溜溜的粗辫子,那双水盈盈的丹凤眼益加急迫地在人群中搜寻着……忽地,她的视线定住了,继而愤慨地大步冲过去抓住一只刚从某人身上摸去一袋银子的八爪章鱼。

  「喂喂喂!这位公子,麻烦你停一停!」随手一把揪住前头那人的马褂,待那人一回过脸来,满儿不禁一楞。「原来是小哥啊!呃,总之,呃,这个……」她有点尴尬地放开对方,并举起一个沉甸甸的钱袋。「你不要了吗?」

  之所以唤他公子,是因为他的背影颀长又潇洒,可没想到一瞧见他的脸,竟是个比她还年幼的少年。

  少年呆了呆,看一眼钱袋,即低呼一声摸向自己放钱袋的地方——空的!

  「哎呀!怎地溜到你那儿去啦?」他指着钱袋脱口道,一脸的惊奇。「你会撮戏法儿么?」

  「撮戏法?」满儿啼笑皆非地叹了口气。「人家摸了你的银子,你居然说是人家变戏法给你瞧吗?」

  「?有人扒了我的银子?」少年后知后觉地惊叫,傻楞的样子煞是可笑。

  「对啊!就是……咦?」转眼一瞧,满儿不禁傻了眼,继而尴尬地轻咳两声。「呃……那个小偷他……他跑了。」

  真是奇怪,明明她一直有抓住那家伙的说……呃、等等,等等,她……。有抓着人吗?记得当时她是一手抓住扒手,一手拎着钱袋,再一手去揪住少年……咦咦咦?怎么反倒是她变成三只手了?

  满儿正自满心困惑又懊恼间,少年却只左右四处张望了一下,便耸耸肩收回钱袋,好象没发现她的窘状似的笑道:「不打紧儿,银子没丢就行了。」

  一听,满儿赶紧打个哈哈拍拍他的肩头。「对对对,银子没丢就行了、银子没丢就行了!不过……」上下打量他几眼,她不禁直摇头,一把拉住他离开人群钻入一旁的巷子里头。

  少年却犹是一点警觉性也没有,兀自望着人群喃喃道:「这儿的人还真是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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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梢儿一挑,满儿狐疑地再多看他两眼。「你不会是从京里来的吧?」

  少年双眸一亮。「咦!你怎地知道我是打从京城里儿来的?我脸上写了啥字儿吗?」

  两眼一翻,「笨,听你说话的口音就知道啦!」满儿忍不住又摇头,真是长眼睛没见过这么天真的人。「我说你啊!不会是一个人单独出门来玩的吧?你父母放得下心吗?」

  「啊——这个嘛……」少年哈哈傻笑了一下。「老实说,我是打家里儿溜出来的,所以……」

  逃家的小孩?「为什么?」

  「那个……」少年不好意思地搔脖子子。「是我爹硬是要逼我娶个不喜欢小姐嘛!我怎生抗议都无效,好撒丫子颠儿了,哈哈,就在成亲前夕。」

  「?你就这样扔下一切不管的落跑了?」简直不敢相信,那人家新娘子不丢脸死了。

  「我哪儿是撂挑子了,是……是不得已的啦!」少年强辩。「等我自个儿找到媳妇儿后,便会带着媳妇儿回去跟爹做个交代了嘛!」

  「那叫交代?」满儿忍不住又翻了一下白眼,再次摇头。

   「算了,不管了,反正又不关我的事。总之呢!如果你想自己一个人在外头晃荡,麻烦你脑袋放精明点儿,不要这么胡涂,谨记「财不可露白」这五个大字,银子 要小心贴身收好,也不要把这些个玩意儿……」她伸过手去撩了一下他的宝石金链子。「戴在身上,否则今天人家是扒你的,说不准明天就要来个劫财害命了!」

  少年抽了口气。「不……不会吧?」

  满儿耸耸肩。「那你就试试看会不会啰!」

  少年不禁咽了口唾,「那……那我应该……」说到这儿忽地停住,因为满儿的注意力已不在他身上,早已移往巷子口,那儿不知何时多了个人,满儿就盯着那人看。

  只一眼,满儿便毫不犹豫地与对方一样,曲伸三指做暗号,对方若有似无地轻轻点了一下头,另外又比了一个手势,随即离去。满儿见状,急忙回过眼来对少年潦草交代两句后,也匆匆随后跟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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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你自己小心点就是,我有事先走了。」

  望着满儿一眨眼就不见了,少年茫然呆立片刻后,低头看了看自己,再将视线移到地上,那儿有个小巧的绣花荷包儿,上头很清楚地绣着与满儿衣襟上同样的花纹,还有三个小小的篆字——柳满儿。

  两眼轻轻一眨,少年慢吞吞地捡起荷包,再看看自己的钱袋,而后耸耸肩,把荷包揣进怀里,自己的钱袋仍是随意往腰际一挂,便若无其事地走出巷子了。

  究竟是谁胡涂了?

  死小孩!

  满儿紧咬住下唇,几乎要咬出血来才硬憋住没爆笑出来。

  那个小鬼,竟然跟到酒楼里来了,而且还故意坐在邻桌,要她眼角一瞄向他,他就挤眉弄眼地对她猛做鬼脸,再拚命比一些有他自己才懂的手势,见她始终看不懂,又颓丧地垮下了脸,好象随时都会冒出泪花儿来似的。

  「喂!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

  「嗄?啊,有啊、有啊,我在听啊!」满儿连忙把注意力拉回身边的人,也就是引她入双刀堂的叶丹凤身上,不过,她仍不能算是双刀堂的正式一分子,而是有待观察的「幺仔」,因为她没有保人。

  她虽身家清白,身分可不太清白,所以没有人敢保她,就连她自己的亲人都不敢,因此,她能用事实来保证自己的忠心。

   「……总之,堂主说需要大笔银两以便向洋鬼子购置火器,现在路子有了,银子却还没个影儿。堂主交给我的名单上的人我几乎全找遍了,可是他们却说拿银两出 来是小事,怕的是被满虏鹰犬知道了事情不好了;更教人火大的是,竟然也有人说现在日子过得好好的,他干嘛要惹祸上身……」

  自然,她们的对话并非这么白,而是有他们自己人才听得懂的隐语。

  「……虽然已有人募得许多银两,但与实际需要仍差上好大一截,所以,满儿,你成为「幺仔」有多久了?该有两年了吧?如果想正式成为双刀堂的姊妹,这可是你的大好机会哟!」

  「叶姊的意思是……」满儿语气迟疑地说。「要我回家里要去?但这是不可能的事呀!不提我家里头也不是什么富豪人家,叶姊也该明白我在家里头的地位,他们能养我这么大已是天恩浩荡了,哪可能再给我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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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虽不是富豪,可也不穷啊!而且,他们终究是汉人吧?」叶丹凤提醒她。「是汉人就有机会说服。」

  「可是……」

  「满儿,别忘了,你一心渴望的不就是能让你家人,甚至所有认识你的人承认你是他们的一分子吗?所以说,如果你能正式成为双刀堂的一分子的话,你的愿望不就可以达成了?」

  真是说到她心坎里头去了。

  咬牙沉吟片刻,满儿终于点了头。「好吧!我去试试看。」

  「很好,」叶丹凤露出满意的笑容。「那咱们就分手吧!你回家,我要继续去找名单中剩下的人努力看看。」

  叶丹凤一离去,邻桌那个不耐烦的小鬼立刻挪过屁股来不甘心地问:「喂!你真的看不懂我在比啥么?」

  一瞧见他那滑稽的可爱模样,满儿再也忍不住噗哧失笑,那双水汪汪的丹凤眼儿愈加俏丽生辉,微微上翘的嘴唇儿更显俏皮,显见刚刚提到的不愉快话题在她失笑的那一瞬间便已被拋到九霄云外了。

  「你怎么还在这儿啊?」

  「别管我为啥还在这儿,先告诉我,你真的看不懂我在比啥么?」少年不死心地再问。

  「当然懂……」一瞧见少年喜色扬起,满儿马上追加下文,「才怪!」看他果真如预料中扁起了嘴脸,不禁更是忍俊不住。

  「真有那么难懂么?」少年喃喃咕哝。「我是在告诉你我的名儿,再请教一下姑娘的芳名儿而已嘛!」

  「干嘛问我的名字?」

  「你帮了我嘛!」

  「不过是顺手帮一点小忙而已啊!」

  「可你帮了我。」少年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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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儿耸耸肩。「好嘛!我叫柳满儿,那你呢?」

  「柳满儿?」少年放在嘴里咀嚼了一下。「满好的名儿嘛!呃,我叫金。」

  「金?哇,真俗!不过……」忍不住又翘起了嘴角,满儿睁大两眼上下端详他一身的珠光宝气。「啧啧,还真是名副其实呢!你的名字全写在你身上啦!」

  「咦?」金惊讶地一楞,「有么?」忙也跟着低头打量自己。「写在哪儿了?写在哪儿了?」

  「别瞧了,你自己看不到的啦!」满儿又想笑了。「你到底几岁了呀你?」

  金歪着脑袋,两扇睫毛搧了搧。「你瞧着我几岁了?」

  毫不犹豫地,满儿脱口道:「十四、五……」可见他又哭下脸来,不由自主改口道:「呃,十六吧!」

  其实,这样说也没错到哪里去啦!虽然他的个子早已是*级数营养过剩吧!但他的智能最多十六,长相也不过十五岁上下,天真程度说是十四岁已经是很看得起他了。

  「十四、五、六吗?」金沮丧着脸喃喃道。「为什么不是十七、八、九呢?我还以为我已经成熟不少了呢!」说完,不甘心地撅起了小嘴儿。「那妳呢?你又是几岁了?」

  「那还用问,肯定是比你大啰!」满儿立刻高扬起得意的嘴脸。「姑娘我已经满十七岁啦!」

  一听,金不晓得又闷闷地咕哝了一句什么,才没精打采地又问:「那你又是为啥自个儿一个人在外头儿?同我一样打家儿溜出来的么?」

  满儿嗤之以鼻地哼了一声,「你以为大家都跟你一样无聊吗?姑娘我是有正经事要办,事实上,我现在就要回家里去了。」

  「你家在哪儿?」

  「富阳县城。」

  「富阳?咦?」双眸一亮,适才的无精打采瞬间不翼而飞,金又兴奋起来了。「那不就是杭州府了么?我同你一道儿去!」

  「为什么?」满儿狐疑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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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杭多美人儿嘛!」金笑吟吟地说。「我要到那儿找媳妇儿带回去给我爹啰!」

  满儿白眼一翻。「呿!原来是你爹给你找的媳妇不够漂亮吗?」

  「哪儿是!」金否认。「是那小姐太泼辣凶悍了啦!」

  「这样啊!那倒怪不得你了。」满儿略一沉吟。「好吧!反正也不远,顺道一块儿带你去也行,不过先说好,这一路上你得听我的,不许给我耍什么大少爷脾气喔!」

  「没问题儿、没问题儿!」金拚命点头。

  「好,那就赶快吃吧!吃饱了好上路。」见对方比自己年少,又是那样单纯幼稚,不乘机搬出英明威武的大姊姊神姿来威风一下,不是太委屈自己了吗?「多吃点,别路上给我喊饿!」

  长这么大都在看人家脸色,现在终于轮到她摆脸色给人家看,真是太爽快了!

  「是,」金立刻听命的把邻桌的菜肴和碗筷全搬到这桌来,然后乖乖的大口大口吃。「我会多搓点儿,搓完了咱们就可以颠儿了!」

  搓?

  现在是元宵在搓圆子吗?满儿啼笑皆非地暗忖。受不了,他可不要真的一路给她「颠」到杭州去了!

  「吃饱了,颠儿吧!」

  「等等……小二,算帐!」

  「我来付吧!」

  「那怎么成!我是大姊姊,理所当然要照顾你,怎么可以让……让……呃,还是你来付吧!」
第二章
即便是不疾不徐的骑乘走来,金华到富阳也不过四、五天就该到了,可他们却足足走了十多天,原因无他,因为金太好奇了,要碰上稍微新鲜一点的事物,或者壮观一些的风景,他就非得停下来看个仔细、玩个痛快不可。

  于是,满儿很快就发现了几件事。

  金的确是大富人家的独生儿,看他急着落跑随手撂进怀里的银票就知道了——天爷,足有三万两之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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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他没有富家子弟那种骄奢任性的脾气,也许天真了点,但绝不骄狂。

  偶尔让他睡野地里,他也能困得呼呼流口水;或者让他啃干馍馍,他也是啃得不亦乐乎;颠上三两天在马背上,他居然若无其事得好象才刚上马背立刻又下来了似的;而且,承诺听她的就听她的,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不会多吭上半声。

  可是……

  唉!他实在太擅长利用他那双纯真无辜的大眼睛了,要让他盯上一时片刻,长长的睫毛再多搧上两下,她就不由自主地全面投降了!

  「哇,好美!柳姑娘,咱们停下来仔细瞧上一瞧好不好?」

  「不好……好吧!」

  「咦?那啥玩意儿?怪新鲜的,柳姑娘,咱们过去吧!」

  「不成……好吧!」

  「?有庙会耶!柳姑娘,咱们行不行……」

  「不行!不行!不行……好吧!」

  真没面子!

  可是即使如此,她就是无法否决自己喜欢他的心情。

  因为——「柳姑娘,我帮你买了几件袄裤,你快来穿穿看合不合适!」

  瞧见金兴高釆烈地抱着一大包衣物,连门也没敲就闯进她房里来,吓了满儿好大一跳,因为她才刚换好衣服。

  好险,幸好不是她穿一半的时候,否则她只好亲手杀了这个鲁莽的笨蛋!

  「拜托,我不是已经告诉过你,我有替换的就成了,干嘛还要浪费钱多买呢?」不过……她刚刚忘了上门闩吗?

  「因为我会热嘛!」金状似无辜地指指身上的新袍衫。「瞧,我是为自个儿买衣服去了,可我又一想,我会热,你当然也会热呀!所以就顺便帮你买两件薄些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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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是更热了,但……

  「算了,既然都买来了,我好穿了,可我先警告你,以后要买衣服买你自己的就够了,别再帮我买了!」

  「好嘛!」金仿佛很委屈似的低应。「不买就不买嘛!」

  「不是我爱说你,」满儿忍不住又摆出「姊姊」的架式来了。「你总是这样乱花钱,就算你家很有钱好了,可那也是你爹辛辛苦苦赚来的呀!除非你懂得*,否则就没有资格乱花钱,难道没有人告诉过你吗?」

  「从来没有!」金回得既迅速又斩钉截铁。

  满儿呆了呆,继而蹙眉,「说的也是,有钱人交的朋友同样有钱,怎会对你说这种话呢?不过……」她斜斜瞄过眼去。「如果我告诉你我家很穷,你会不想再跟我交朋友了吗?」

  「为啥?」?居然反问她?

  「这还用问吗?因为富有人家大都瞧不起穷人家呀!」

  「你会吗?」

  「自然是不会!」

  「那我为啥一定要会?」

  满儿窒了窒。「我……我也没说你一定会啊!所以……所以我在问你嘛!」

  金耸耸肩,踱两步在靠墙边的椅子上落坐。

  「我交朋友是交人心,不是交银子,也不是交身家背景,更不分满人、汉人、蒙古人,要不是假么三道的人,也就没啥好挑的了。」

  是吗?他不交银子,不交身家背景,而且……


  不分满人、汉人、蒙古人?

  「那你……」满儿舔舔干枯的唇瓣。「当我是朋友?」

  「那是自然,」金又堆满一脸纯真的笑容。「难道你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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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是……满人或汉人?」

  「只要妳是人就成了。」

  这年的夏天跟往年一样闷热粘湿得令人厌烦,但此刻,满儿心头却仿佛有一股沁凉的清风吹过似的全身舒畅极了,鼻头也酸酸涩涩的好似被什么东西堵住,让她感觉很不自在地猛吸鼻子。

  她有一大家子「亲人」,也有一大堆所谓的「朋友」,却没有人真心视她为他们的一分子,事实上,她两边都不是人,而她甚至无法责怪他们。

  有金,一个陌路朋友、一个年幼于她的少年,他从不过问她的私事,因为无论她是什么样的人他都不介意,只要她是人,他就真心诚意接纳她这个人为他的朋友,这样纯真又坦直,教她怎能不喜欢他,怎能不……感激他呢?

  「这城里你还有什么要看要玩的吗?」

  「这儿哪有啥好玩儿的?」金嗤之以鼻地说。「打来回儿就那么几条街热闹一点儿,所以我买了衣服就回来了。」

  「那我们吃过晌午饭就上路,可以吧?」

  「呃……你不要再买双绣花鞋儿么?」

  「金!」

  「好嘛、好嘛,不买嘛!」

  真是教人又好气又好笑的家伙!

  不过,跟他在一起,还真是能让人没烦没恼,让她几乎忘了即将面临的考验,而且,倘若她熬不过那个考验,他的存在更是莫大的需要与安慰。

  「你……你要直接上杭州去吗?」在进富阳县城门之前,满儿突然停下马来这么问。

  一转眸便注意到满儿的紧张不安,两只小手扭得缰绳几乎要扯断了,可金仍是什么也没多问,绽出明朗的笑容愉快地说:「不,我打算上鹳山去瞧瞧春江第一楼,晚么晌儿再回城里来歇一宿。」

  满儿很明显地松了一大口气,同时异常热切地提供她的服务。

  「好,那我先带你去客栈订下房来,傍晚你回来时就可以直接去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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